【香港法庭】612基金五信托人否认未注册 将争议是否属社团干事
已停运的香港「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托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大律师吴霭仪、歌手何韵诗、前岭大副教授许宝强、前立法会议员何秀兰,以及基金秘书兼社民连成员施城威,各被票控没有为基金注册,6人表示不认罪,周二(9 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审前覆核。他们早前被捕并被指涉干犯「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获准保释候查。而本案争议点为「612 基金」是否《社团条例》下的本地社团、被告是否「612基金」的干事。本案排期于9月19日作为期5天的审讯,另预留2日半作结案陈词。
首5名被告皆由资深大律师彭耀鸿代表,第6被告由另一大状代表。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案件由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处理。
争议 612 基金是否社团、被告是否干事
代表控方的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表示,本案聚焦于控方是否能证明「612基金」为《社团条例》的管理社团,以及证明众被告为社团干事。控方将传召12名证人,相信辩方对这些证供的争议不大。另控方称,辩方不同意大部分的承认事实,故会尽量与辩方商讨,9月初递交相关文件。
代表辩方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指,本案的症结是「612基金」是否为一个社团,惟控方在承认事实把「基金」视为「个体」,认为控方最低限度要透露「基金」属于「社团」,以及众被告是社团干事的原因,质疑控方的20箱文件是如何指向这些议题;又指控方于7月30日才送达文件,故未能在短时间修改有关事实。辩方又表示,控方于9月提交承认事实及开案陈词,视乎法庭是否需要再作第二次审前覆核。
辩方申请中文审讯英文结案陈词 官质疑会中英夹杂
案件本来由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处理,接手处理案件的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关注,若案件证据部分以中文处理,陈词时使用英文,裁决时需中英夹杂。彭耀鸿则称,会引用英文的案例,故认为陈词以英文较为适合,终获严官批准。
法庭与控辩双方商讨结案陈词日期,彭耀鸿指届时只会代表陈日君及何秀兰,其馀被告则由资深大律师李志喜、何沛谦及大律师林国辉代表,预计结案陈词的时间较长。严舜仪另为案件预留在10月的两日半,作结案陈词。
控方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伍淑娟早前指,审讯将有8小时录影片段,当中包括「612基金」在游行期间摆街站的片段。
传票控罪指,6名被告在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在香港作为「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团的干事,没有在指明限时内,遵从香港法例第151章《社团条例》第5(1)条的规定。
案件编号:WKS4829/2022
记者:余法 责编:李世民 网编:江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