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案】控方證人認或因事後看片致改口供 閘內或有人為湊熱鬧

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721到場欲協助後與另6人被控暴動,案件周三(11月1日)續審,匿名市民證人A女士在辯方追問下,改稱不排除當日元朗站閘內人士「係鍾意睇熱鬧嘅人」。她又同意自己在事發後錄取的第一份口供與近20個月後再錄取的第二份口供有異,或是因自己有混淆。就早前供稱白衣人受閘內人士挑釁後「忍唔住」跳欄進內,A指現時已印象模糊,承認不知白衣人為何跳入閘。

證人事隔20個月補錄第二份口供加入「唔好走」說法

本案踏入第12日審訊,續由匿名市民證人A女士接受辯方盤問,代表第三被告陳永晞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出,A在2019年8月錄取首份口供,描述元朗站閘內有人大叫「過嚟啦」,並在20個月後補錄第二份口供時,補充閘內人士亦有叫喊「唔好走」,對於突然加上「唔好走」的說法,有兩個可能,包括「真係突然記得返」及人看過片段聽到有人叫「唔好走」後,才在口供增添,A女士指有此可能,同意案發後至補錄口供期間,有機會看過網上就721事件的報道,亦曾與朋友討論事件,因而將自己記憶與片段或朋友談論的內容混淆,「可能有呢個可能性……後期加上去嘛,唔奇嘅。」

就A女士早前庭上供稱,自己到元朗站是因為湊熱鬧,辯方今向她確認她是「喺非付費區睇熱鬧,唔係喺嗰度參加暴動」,獲A表示同意,又指現場有約20人,均是與她一樣都在湊熱鬧,惟當辯方問及在付費區內,是否也會同樣有人湊熱鬧時,A就回應指相信付費區入面冇人睇熱鬧,更稱「會打㗎嘛。」不過,辯方隨後指,閘內人士中,非每一人都與白衣人有對話及互動,亦有人手上「乜嘢都冇攞」,A表示同意;辯方再指閘內有人靠在牆邊,或如A般只是站着湊熱鬧,A此時就指由於已事隔多年,印象已很模糊,並問法官陳廣池「呢條問題可唔可以唔答」,但被法官拒絕。

辯方質疑證人不了解白衣人跳入閘原因

A於是回答:「我又唔覺喎」,惟在辯方追問下她終再次改變答案,同意付費區入面,有人是有可能在睇熱鬧,又稱「一半同意」當中有人是如她般是「八卦睇熱鬧」,並解釋因為不排除有人跟自己一樣是個「鍾意睇熱鬧嘅人」,但亦相信有人會擔心被殃及池魚,故會選擇離開。

另A女士曾供稱,提及閘內人士叫囂擲物後,白衣人「忍唔住跳欄入去,想打佢哋」,辯方關注A是否親眼目睹白衣人跳入閘內,A回應現時已印象模糊,辯方遂質疑A其實不知白衣人為何要跳入非付費區,又或A其實是想跟白衣人一同入去打人?A就否認,並指「如果係,我入咗去啦」,又解釋因當時閘內有人噴水施襲,而閘外人士正在躲避,其後閘內有人叫喊「過嚟啦」,故才認為閘外白衣人是被挑釁,「想佢哋(白衣人)入去,跟住佢哋都入去嘅話,好自然就會打鬥」。

辯方之後再追問,由於A稱自己已印象模糊,故她指白衣人「忍唔住」跳入閘只是其作供時感覺,惟A表示不同意,強調自己當時觀察到白衣人的身體動態,因避水後退但「又好想前進」;辯方再質疑純屬A的猜測,A就強調自己「唔係估」,但又指自己「唔肯定」,最後同意自己不認識跳入閘的白衣人,而自己其實不知道他們為何跳入閘,亦看不見在閘內有人噴水前,現場已有孕婦及記者遇襲。

另外,由於法官早前問及控方,會否傳召當晚負責駕駛列車的港鐵車長作供,並最終著控方傳召該名車長,以及傳召案發時的元朗站站長,控方最後應法官要求,將傳召港鐵職員出庭作供,並為4人申請匿名令,要求在屏風後作供及以特別通道出入,獲法官批准,料各人周四(11月2日)將陸續出庭。

案件編號:DCCC1106/2020

記者:吳婷康 責編/網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