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社民連成員否認未經批准貼橫額 欲爭議食環行動是否適當

2024.07.09
【香港法庭】社民連成員否認未經批准貼橫額 欲爭議食環行動是否適當 否認控罪的余煒彬將爭議食環當日行動是否適當及執法相稱性。
粵語組製圖

社民連於前年9月在銅鑼灣設街站,並展示印有被捕入獄成員相片的橫額,結果該黨3人被票控「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招貼或海報」,兩人認罪,但內務副主席余煒彬否認控罪,案件周二(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余煒彬指案件或牽涉示威集會自由和人權,將爭議食環署當日行動是否適當及執法相稱性。

被告余煒彬親自應訊,他被控違反《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控罪指他於2022911日下午,在崇光百貨對出行人路的政府土地上,未獲政府許可下展示一張約1米乘2.5米,印有梁國雄、岑子杰、陳皓桓的姓名和相片,以及一句口號的橫額。

控方指,余煒彬同意大部份案情,料控辯雙方主要爭議涉案橫額是否屬條例所指的標貼或標語、該橫額是否永久性或慣常規律性的存在,以及涉案行動的執法合法性;控方又指,擬傳召兩名證人,以及播放兩段錄影片段。

余煒彬補充,將爭議條例不適用涉案橫額,及爭議食環署當日的行動是否適當,以及執法行動的相稱性,並冀控方傳召地政署首席產業主任作供,以證明其街站是否未經申請。

申請待「黎智英流水式集會案」上訴裁決後才開審

余煒彬又提及,案件或牽涉示威集會自由和人權,希望法庭考慮等候兩宗相關案件的上訴結果,即法輪功成員潘連花案及黎智英流水式集會案,裁判官曾宗堯聞言後一度指「黎智英案」審訊需時,又稱法庭未必會關注執法的相稱性,僅考慮被告於「當日、當刻」是否有違法,惟余指當時警民關係組曾稱,街站為公眾集會,強調法庭應考慮執法相稱性。曾官最終把案件押後至 94日開審。

至於同案另兩名被告曾健成及唐婉清,早前已認罪並各被判罰款10000元,另需分別支付53.6元的移除費用。

案件編號:ESS6522/2023

粵語組報道 編輯:李榮添 網編:程晧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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