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二胡伯伯」认无牌演奏及筹款 官批「冥顽不灵」充公二胡囚18天

2024.08.06
【香港法庭】「二胡伯伯」认无牌演奏及筹款 官批「冥顽不灵」充公二胡囚18天 「二胡伯伯」李解新被指无牌在街道演奏《愿荣光归香港》及筹款,法官指他多次犯案「冥顽不灵」,判被告监禁18天,并充公两套二胡。
粤语组制图

「二胡伯伯」李解新在去年9至10月,被指无牌在街道演奏《愿荣光归香港》及筹款,周二(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8项传票控罪。案情指,国安处人员「先发制人」及暗中观察,最终把他拘捕。李解新较早前已因为同样的传票控罪被囚30日。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判刑时指,被告在另案未有裁决前干犯本案,并于短时间内在不同地方拉奏《愿荣光》,虽然上诉庭当时未颁下临时禁制令,但指被告「三番四次干犯相类同罪行,冥顽不灵」,判被告监禁18天,同时接纳控方申请,充公被告两套二胡。

国安处「先发制人」

被告李解新(现年71岁)承认传票控罪,当中6项为「没有许可证而在公众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乐器」,其馀2项为「没有许可证而在公众地方筹款」。犯案地点包括观塘鸿图道行人隧道、葵青剧院行人隧道、粉岭港铁站外的行人天桥、大埔墟港铁外的行人隧道、元朗港铁站外的扶手电梯附近。

被告用二胡演奏歌曲《愿荣光归香港》的旋律,国安处「先发制人」,发现被告于2023年9月27日、9月30日,曾在多处演奏《愿荣光》,由途人举报、军装警或便装警巡逻时揭发,被告会停止拉奏,警方作警告后把被告放行。而国安警就暗中用手机拍下过程。

国安处人员于同年10月4日早上在观塘采取行动,被告再次以二胡拉奏《愿荣光》,以「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被捕。被告在录影会面中承认拉奏二胡,但否认拉奏的旋律是《愿荣光》,强调是演奏《愿和平归香港》或《愿荣光归林郑》。他承认二胡前的纸盒属于他,但不知途人放进纸箱的物品是否金钱。被告案发时没有在公众地方奏玩乐器或筹款的许可证。

官指旋律令人联想《愿荣光》

被告在2017年有一宗刑事定罪纪录,并于去年10月2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7项无牌演奏及筹款传票控罪成,被判囚30天。辩方指,被告因对法律无知和误解而犯案,惟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就关注本案发生时,沙田一案尚未裁决,质疑被告「为何还要干犯本案?」辩方回应,被告在该审讯中没有律师代表,真诚相信行为合法,现已有悔意,承诺不会重犯。辩方求情时透露,被告生于内地,2015年来港定居,与70岁太太同住,两人均有心脏病,现靠长者生活津贴维生。被告多次参与地区服务,曾在国庆联欢晚会、庆回归活动担任表演嘉宾,望法庭考虑被告没对途人造成明显阻碍、年老和体弱多病、有正面良好品格、对法律无知而轻判。

徐官指,被告短时间内在九龙及新界不同地方拉奏《愿荣光》和筹款,可见并非单一事件。而《愿荣光》是2019年社会事件中经常被播放和翻唱的歌曲,虽然被告辩称在奏《愿和平归香港》和《愿荣光归林郑》,三者旋律可能相同,惟客观上令旁人联想到《愿荣光归香港》。

被告犯案时上诉庭仍未颁下临时禁制令,惟徐官指他「三番四次干犯相类同罪行,冥顽不灵」,考虑被告的刑事纪录,即时监禁是唯一选择,以监禁12天作为量刑起点,因认罪获三分一刑期扣减,判囚18天。

「死心不息」被充公两套二胡

控方指被告犯案时使用的二胡、身穿的衣物、警方搜屋期间搜获的物品,均证明被告「死心不息」,若不充公,有机会再犯。

辩方不反对充公被告在案发时使用的二胡连琴弓及扩音器等,但反对充公在被告家中搜获的另外一把二胡、4支琴弓和3个扩音器,强调非在案发时使用,仅是被告的正常爱好。不过,控方指对警方而言,二胡大同小异。辩方重申,「二胡要买的话不便宜,对他来说是双重惩罚」。惟徐官仍下令充公二胡,另把衣物归还被告。

案件编号:WKS4574-4585/2024

粤语组报道 编辑:陆南才 网编:池焕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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