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男生涉Telegram煽動他人縱火 認罪判囚兩年
一名現年21歲報稱為學生的年輕男子,被指在反修例運動期間,利用Telegram頻道煽動他人參與縱火,因而被控兩項煽惑他人縱火罪。被告原擬不認罪,案件排期本周一(31日)在區域法院開審,並定下5天審期,但被告在開審前選擇改為承認兩罪。法官姚勳智直指控罪嚴重,可導致破壞社會安寧,在考慮被告背景及認罪等因素後,判被告入獄2年。
被告湯浩源,控罪指他於2020年8月5日至8月14日之間,以及同年9月7日至9月13日之間,在香港非法煽惑流動應用程式Telegram的使用者,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毁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毁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毁或損壞。
案件去年10月20日時再次提訊,當時被告擬不認罪,案件之後獲排期至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審訊。當時控方透露,將傳召兩名警員作供,另會傳召一名專家證人,以解釋Telegram的運作。辯方就透露,被告可能作供,亦會展開「案中案」處理部分證物可否呈堂。
曾涉非法集結及普通襲擊罪成 判入勞教中心
不過,被告最終在開審前,改為承認兩項控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誤以為訴諸暴力是達到心中理想的正確方法,冀法官為他索取勞教中心報告;又透露被告早前曾涉及另一宗於2019年9月25日在屯門發生的非法集結案,並涉及「私了」一名休班警,最終被裁定非法集結及普通襲擊罪成,被判入勞教中心。
翻查資料,湯浩源涉及的案件,一名休班警稱在2019年9月於屯門市中心廣場,因被發現用手機拍攝示威者叫口號而遭包圍、指罵及襲擊,湯及另一男子事後被控非法集結及傷人罪,湯當時承認非法集結及願意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最後在2020年12月被判入勞教中心。而在案件審訊期間,涉案受襲休班警曾供稱被人持續指罵「死黑警」等,惟辯方呈堂影片卻未有拍到相關情況,休班警就堅稱案發時現場自己清晰聽到。湯浩源在去年初完成勞教令,但不久就再被通知因涉及本案而被落案起訴。
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判刑時就指,本案案情嚴重,可導致破壞社會安寧,惟考慮被告的個人背景,被告亦非涉案Telegram頻道的群組管理員,案件也不涉及大量訊息,連同被告在審前認罪,只能獲4分1刑期扣減,最後判被告入獄2年。
案件編號:DCCC 513/2022
記者:吳婷康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