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控方傳社媒專家供辯方盤問 黎受訪指「沒一刻因手在手鐐下而感屈辱」

原定審期為80天的「黎智英案」,周二(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展開第80日審訊。控方今傳召社交媒體專家證人、港大計算機科學系副教授鄒錦沛出庭,接受辯方盤問,涉及通訊軟件WhatsApp的功能及使用。另庭上今續播放黎完整受訪片段及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其中黎在《Financial Times》的訪問,提及對《國安法》的看法,明言「沒有法治的香港不會成為金融中心,大家擁有的一切,不論新聞自由、私有財產、宗教自由,都會消失」。另黎又在英文訪談直播節目中跟支持者分享,指讀者支持令他非常感動,強調自己接近生命最後階段,仍能知道自己在做正確的事,這種感覺非常寶貴。

專家庭上解說WhatsApp轉寄功能

控方今應辯方要求,傳召社交媒體專家證人、港大計算機科學系副教授鄒錦沛出庭。鄒先接受控方主問,確認於2023年5月19日為本案撰寫專家報告,內容涉及社交媒體和通訊軟件等。辯方之後針對通訊軟件WhatsApp盤問鄒,就轉寄訊息功能,鄒在提問下供稱,針對文字、圖片、語音訊息均可以使用轉寄功能,亦可轉寄自己發出的訊息,若相關訊息被標記為「Forwarded」(已轉寄),即發訊息者是從另一訊息轉寄予接收者。

至於使用者轉寄自己發出的訊息,訊息是否會被標記為「已轉寄」?鄒指他沒作測試故無法確認,但相信有機會。另法官李運騰就問及若有人持有兩部電話,擁有不同號碼,並從其中一部電話轉寄訊息至另一電話,情況會如何;鄒就指系統視持有不同電話號碼為兩個用家,會當作轉寄訊息。

專家證人指不知警方有否檢取任何電子證物

另就WhatsApp的複製及貼上功能,鄒稱用家可從手機,包括互聯網及電郵複製內容再貼上WhatsApp上。鄒之後閱讀辯方引述警方向他邀約為本案撰寫專家報告的信件,並確認就信中提供涉本案控罪詳情、《蘋果》高層的認罪案情、李宇軒及陳梓華的認罪案情等,警方均沒有向鄒提供電子裝置。他續憶述,自己於2023年3月13日接獲警方請求,提及3個通訊軟件平台,以及兩個社交媒體平台及影片串流平台,由於撰寫報告工作量大,他收到要求後即開始作初步準備工作,當時使用重新設定的電話進行實驗,測試結果則基於當時下載的版本,而他撰寫報告時,不知道警方有否檢取任何電子證物,他亦沒有要求參與證物分析。

控方另在覆問中,指雖然WhatsApp有不同版本,對報告中提及WhatsApp的整體運作意見是否有影響;鄒就指沒有影響,又確認同樣情況適用於其他平台,包括Facebook、Twitter及YouTube。

受訪時明言「沒有法治的香港不會成為金融中心」

庭上之後播放黎智英在2020年8月12日接受《Financial Times》的訪問片段,報道標題為「Arrest of outspoken media boss renews fears of Hong Kong clampdown」,黎在訪問中提及對《港區國安法》的看法,明言「沒有法治的香港不會成為金融中心,大家擁有的一切,不論新聞自由、私有財產、宗教自由,都會消失」,因香港的根基是法治及一切社會制度;又指使自己安全的唯一方法、或是減緩香港被接管,需要國際力量,尤其美國政府的支持,並指這是香港人「唯一的救命方法」。

另外,庭上又播放黎智英的英文訪談直播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其中在2020年8月13日的一集,嘉賓訪談後有一名讀者問黎智英,他被捕後《蘋果日報》銷量創新高、訂閱人數上升,不少人留言表明支持《蘋果》、支持香港民主,問黎有沒有話跟支持者說。

黎稱沒一刻因手在手鐐下而感屈辱

黎智英當時回答,指讀者支持令他非常感動,「我73歲,喺香港都成超過60年,未有一個時候好似我今日咁感動、咁開心」,強調自己接近生命最後階段,仍能知道自己在做正確的事,這種感覺非常寶貴。他又表示,知道自己無論有幾大困難、幾大艱辛,但內心知道自己在做正確的事,「我係覺得好平靜、甚至好開心㗎……我冇一刻我嘅手喺個手鐐下面,而係覺得好慘、或者被屈辱,我完全冇呢個感覺。」

黎又稱:「我所做嘅嘢,唔係因為任何嘢,只係因為呢個地方對我實在太好,呢個係我需要對呢個地方交待嘅,呢個係我應該做嘅,因為呢個係我嘅家園,因為呢個係培養到我今日,能夠有所有一切嘅家園。」審訊周三(22日)續。

案件編號:HCCC51/2022

粵語組報道 編輯:施芷珊 網編:池煥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