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古思堯擬區選前抗議遭控「企圖煽動」 申保釋再被拒
現年77歲的香港社運人士古思堯,本月8日香港區議會選舉前,擬帶「棺材」前往選舉事務處示威,惟未出門同日已遭警方拘捕,被控「企圖煽動罪」。古首次提堂時申請保釋被拒,本月19日曾提出保釋覆核但被拒絕,周三(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次提出保釋覆核並自行陳詞,惟總裁判官再拒絕其保釋,續須還柙至下周四處理第三度保釋申請。
古思堯(77歲,無業)被控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控罪指古思堯於2023年11月29日至同年12月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即: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e)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於本月11日首度提堂,古思堯當日暫毋須答辯,惟表明不認罪。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0日再提堂,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古思堯申請保釋被拒,他於12月19日提保釋覆核再被拒,今天是他第二次提保釋覆核,續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陳詞。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陳詞後,再度拒絕其擔保,古續須還押,而他同時繼續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利,故將於2024年1月4日作第三次保釋覆核;其案件則於1月10日再訊。古思堯散庭時拱手作揖,有旁聽人士就為他打氣著他「撐住呀!阿古!」
古思堯早前另涉及被消防處票控,指他在其工廈住所外的後樓梯放置雜物及木箱,但沒有在通知書時限內清走物件,阻塞逃生通道,違反消防條例,古思堯已表明「不認罪」,案件已於本月1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古沒有律師自行應訊,自行應訊,自辯指工廈其他住戶均有在公用地方擺放物品,唯獨他一人被檢控,直指消防是「針對性、選擇性指控」,強調檢控不公,最終裁判官裁定古罪成,罰款6000元。至於古面對的另一控罪,裁判官就指兩案如同由他審理或構成不公,故將該案發還重審,排期明年1月9日交另一裁判官處理。此外,古思堯早前已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控消防處在他住院期間擅自搬走其財物,要求賠償5.9萬元,本案已押後至明年4月24日再訊。
案件編號:WKCC5279/2023
記者:吳婷康 編輯:李榮添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