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男文員認網上發布煽動訊息判囚4個月
一名46歲男文員,被指今年3月至9月期間,涉嫌多次在「連登討論區(「LIHKG」)」發布煽動訊息,內容包括「打倒中国(國)共產黨」、「制裁習近平」等,他周四(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判囚4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沉醉網上世界,因受網上激進思想煽動而犯案,現已作反省及感後悔。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被告借題發揮,持續發布渲染暴力的帖文,挑戰中央的主權威望,鼓吹傷害國家領導人,有煽動無知人士將暴力付諸實行的風險。
被告涉於「連登」發布49則煽動留言
報稱船務公司文員的被告鄒文偉(46歲),擁有網名為「掘金拔龜骨」的「連登討論區」帳戶,今承認於2023年3月21日至9月18日期間,在「LIHKG」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情指,警方在網上巡邏時,發現被告透過「掘金拔龜骨」帳戶,於「連登討論區」(「LIHKG」)在其他用戶發布的主題下留言,發布共49則具煽動性言論的訊息。當中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的訊息共26則,包括「制裁習近平」、「習近平仆街冚家剷」、「各省都要去揭竿起義打倒習近平」、「打倒中国(國)共產黨」、「全力消滅中共」、「六四北京屠城再現」等。
被捕後自願向警提供手機密碼
另有3則就涉及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區政府,內容分別表示「全世界制裁港共全體違反人權自由」、「絕對要制裁律政司 家屬亦不能幸(倖)免」、「起義!起義!」;被告亦發布了20則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推翻中央、以及有違法國歌及國旗法的訊息,稱「有一日輪到北京中南海被炸」、「無人機擊殺中共領導人」、「炸晒中共所有軍事設施」等。
案情續指,警方於2023年9月18日在紅磡截停及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保持緘默,但自願提供手機密碼,警員初步檢查其手機後,發現涉案帳戶的登入紀錄及相關煽動性帖文。其後警方搜查被告住所,並檢獲一部桌上電腦,檢查後發現涉案日子期間,有數千次瀏覽連登討論區的紀錄。錄影會面中,被告拒絕回答任何有關涉案帳戶的問題。
官批被告發表帖文借題發揮渲染暴力
辯方今求情時表示,被告未婚、中五學歷,現與母親及胞妹同住。其母親患有抑鬱症,病情每況愈下、幾近足不出戶,一直由被告與胞妹合力照顧。被告因家庭原因而沉迷網上世界,在激進思想煽動下最終干犯本案,他在還押期間已作深切反省,明白涉案行為的嚴重性,承諾不會再犯。
辯方強調,被告十分孝順、本性善良,於還柙期間報讀課程進修,報考食物安全證書課程,望獲釋後可貢獻社會,冀法庭念及他初犯、有悔意,可盡量輕判,讓他早日出獄照顧病母。
總裁判官蘇惠德就指,阻嚇性是本案判刑的首要考慮,被告於6個月內發布49則煽動性帖文,留言煽惑傷害官員、煽動內地城市起義等;又指他借題發揮,在有關本地和國際時事政局的主題下留言,以挑戰中央的主權威望,又多番要求制裁中港官員,鼓吹傷害國家領導人,強調有關帖文渲染暴力,或煽動無知人士付諸實行,最終以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而獲刑期扣減,最終判被告入獄4個月。
案件編號:WKCC3983/202
記者:吳婷康 編輯:潘加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