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深水埗的士剷上行人路後司機遭「私了」 男經理認暴動蒙面判囚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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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一輛的士於2019年10月在深水埗剷上行人路撞傷2名途人,涉事59歲司機鄭國泉在現場遇襲。事後1男1女被捕,同被控暴動、有意圖而傷人和非法集結時蒙面3罪,案件周二(10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庭上透露,原本否認控罪的女被告已死亡,被告的控罪書已沒有法律效力,控方結束對其的控罪;而案中男被告則承認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罪,被判囚3年。

第二被告女教師已離世 控方終止檢控

被告案件原定於周二開審,庭上透露,本案第二被告女教師鍾泳儀(25歲)已經死亡,控方撤銷對她的控罪,其證物將會交由其家人處理,警方就其死因正在調查中,待有報告再決定是否展開死因聆訊。

女被告對上一次出庭聆訊是去年10月19日,她當時獲准保釋候審,並透露打算否認控罪。據知,被告死因並非染疫、亦非自殺,案件本於今年4月1日作審前覆核,女被告當時已沒有出席。

男被告承認暴動及非法集結時蒙面兩罪

犯人欄內只餘男被告公司經理張子龍(32歲),他身穿筆直的西裝,在等待期間站著,並望向公眾席,向親友點頭。他承認暴動及非法集結時蒙面兩罪,針對他有意圖使的士司機鄭國泉身體受嚴重傷害一罪則留檔法庭,不作起訴。

控方在庭上播放案發時候的多條片段,顯示的士轉彎剷上行人路,其後引發人群圍毆司機的情況。

的士衝上行人路 一名 23 歲女生被撞斷雙腳

案情指,2019年10月6日案發當日,有數百名黑衣人用路障堵塞深水埗欽洲街。下午約5時15分涉案鄭姓司機途經上址的路障,群眾因而情緒激動,一群蒙面人上前圍堵的士及敲打車身,部分人強行打開的士左側乘客車門,並爬進車廂用削尖的鐵通猛打司機。司機未能控制的士,以致該車失控衝上行人路,行人路上兩名女子被的士撞倒受傷,隨後有施襲者從的士前排座位下車。

撞車使本來已情緒激動的群眾更加憤怒,有約30名蒙面人破壞的士,有群眾把司機拖出車外施以毒打,用腳連續踢他的頭部,包括第一被告在內的人群徒手或用硬物圍毆已倒在地上血流披面的司機。第一被告曾用腳踩向司機的方向,又兩次用長形硬物打向司機上身。人群亦對的士大肆破壞,包括用雨傘、鐵通、鎚子及石頭等硬物破壞車身及擊碎玻璃窗,拆毀倒後鏡等。

經診斷後,鄭姓司機頭部多處受傷,左頭皮需縫4針,左下唇需縫3針,右邊兩條肋骨骨折、左邊5條肋骨骨折,身體多處瘀傷及擦傷,左眼結膜出血,留院5日後出院。鄭姓司機放於的士的23,000元現金及一隻價值 14萬元的手錶無法尋回;而該被破壞之的士無法維修,經已報銷,的士公司損失16萬元。

網上不同錄像及新聞片段顯示群眾情緒激動向的士叫罵,又威脅要打死司機,案情又指,片段拍攝到暴動情況及第一被告的容貌、行走路線及獨特裝束,控方指被告參與暴動,以及身處非法集結時,戴著阻止識別身份的一個黑色掛耳口罩。同月15日,被告在住所被拘捕。

辯方求情:被告接母親回家途中遇上此事 並非有預謀

辯方求情指,被告親自撰求的求情信中顯示其真誠的悔意,他案發當時只是途經上址,上前看看有何可以幫忙,當時司機被人拉出,附近的人紛紛說「撞死人啦」、「撞斷個女仔隻腳」等的說話,故被告一時受現場氣氛影響,在地上拾起長條物打了司機數下發洩,維時只有數秒,並非全心全意令司機受傷;辯方亦希望法庭接納,被告拾起揮動的「黑色長身硬物」,並非致命武器。

辯方又稱,被告的衣著與在場的黑衣人有很大分別,他當日4點才離開深水埗住所打算接母親回家,途中遇上此事,顯示他並非有預謀;而他案發後已即時回家,沒有逗留在現場參與毀壞的士,有別於其他案件是有備而來、演變成不可收拾的場面。

辯方稱,被告在單親家庭下成長,但在社會有一定成就,顯示他曾有一番努力,其大學同學及同事撰寫的求情信顯示他為人善良、孝順。被告還押期間亦積極進修,本來擁有穩定收入及前途,並打算與未婚妻結婚,但都因案件大受影響,望法庭輕判。

法官:同意案件是偶發性 但暴力程度及規模屬中等

法官李慶年考慮後稱,同意案件是偶發性、非早有預謀,但認為暴力程度及規模屬中等,破壞的士的人有約80人,而向司機施襲的則有20人,暴動維時5分鐘,襲擊則維時4分鐘,而施襲者大部分都遮蓋面容,意圖逃避偵查及拘捕。案中多人互相影響,未拿捏事件始末便對事主施以無情的襲擊,令人咋舌。

法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教育程度至工商管理(人力資源)及法律碩士學位,案發時在會計師樓擔任人力資源經理一職,月入約4萬。法官認為被告受過高深教育,應有能力冷靜看待、弄清事實,才作出合理合法的行動,可惜他被暴力支配情緒、被激情駕馭理智,因而犯罪。就暴動罪,法官以監禁4年半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監禁3年,而蒙面一罪則判刑2個月,兩罪同期執行。

涉事的士司機曾獲建制組織捐款 52 萬 拒向受傷女生道歉

涉事的士司機鄭國泉於2020年3至5月曾多次接受親中媒體訪問,同年8月鄭國泉在建制派議員何君堯陪同下現身記者會,他承認已破產,事後曾獲建制組織捐款52萬。被問及是否蓄意撞向人群,他指「依個係有警方嘅調查,如果係有蓄意撞向人群,相信律政司都唔會介入事件,警方亦都會檢控我危險駕駛。」他拒絕向受傷女生道歉,稱自己毋須負上責任。

許智峯提私人檢控告的士司機危駕 惟遭律政司撤控

事發當日,鄭國泉駕的士剷上行人路期間涉撞傷兩名女子,其中一名23歲女生被撞斷雙腳。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於2020年向法庭提出私人檢控,控告的士司機鄭國泉危險駕駛,惟律政司其後介入案件,並撤銷該私人檢控。

案件編號:DCCC 705、706/2020

記者:余法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