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男子涉黄大仙冲突暴动等罪成申上诉 即日被驳回

2023.09.07
【香港法庭】男子涉黄大仙冲突暴动等罪成申上诉 即日被驳回 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香港黄大仙龙翔道一带爆发警民冲突。
路透社资料图片

反修例运动期间一名男子被指于国庆日于黄大仙参与集结被捕,经审讯后暴动及拒捕罪成,被判入狱54个月。男子不服定罪及判刑,周四(7日)申请上诉许可,力陈当时一度搀扶受袭警员至同袍身边,其身上亦被搜出急救用品,或可能是到场参与人道救援。上诉庭法官质疑,证据无法判断男子是否曾搀扶警员,惟警员被盘问时不同意自己曾被救助,由于被告没出庭作供,法庭没空间考虑其他可能性,即日驳回上诉许可申请。

涉案警员在辩方盘问下不同意对方在救助自己

本案上诉申请人为麦浩伟(案发时22岁),他在原审时没有出庭作供,最终暴动罪及拒捕罪两罪罪成,被判入狱54个月。申请方今指出,麦案发当日被警员制服后,反一度背住制服他的警员离开危险现场,由于其身上被搜出急救用品,表示麦在场有可能是「不分敌我」进行人道救援工作,但原审法官在定罪及判刑时并没有作出考虑。

处理是次聆讯的上诉庭法官彭宝琴就质疑,负责制服麦的警员接受辩方盘问时,表明不同意对方在救助自己,认为法庭没有其他证据支持有关推论,而即使麦确实负责救援,但救护员同时作为示威者非脱罪基础,强调案件环境证据「压倒性」,而被告在审讯时选择不作供,故原审法官没有空间考虑其他可能性。彭官更指,可能性可以千变万化,法庭是考虑法律原则、常识运用及逻辑思维,又称:「做法律嘅人就系咁……我哋唔系拍科幻片,邀请法庭想像咁、想像咁。」

法官质疑呈堂影片无法判断是否搀扶警员

申请方之后播出片段,回应指涉案警员当时因较早前被其他示威者击中头部而有头晕,麦曾扶著警员安全回到同袍身边;另一片段就显示,警员一度步履不稳,最终不支倒地,麦需由其他警员制服。申请方认为,原审法官裁决时没考虑有关情节以判断麦参与暴动的意图,在判刑时更对有关情节只字不提,认为救助警员应成为减刑理由。

不过,法官彭宝琴就质疑,从片段中可见,麦跟警员最起初已「孖住行」,因此无法判断麦是否在搀扶警员。律政司回应时亦强调,麦的行为只是将其左臂跨过警员后颈,此举是否属「善举」亦存疑问;申请方就重申,影片中警员明显非在押解被告,强调麦不是中性的「扶」,认为当中「绝对有一个疑点」。惟最终彭官听取双方陈词后,仍即时驳回麦的上诉许可申请,麦维持原判需继续服刑。

案件编号:CACC47/2022

记者:吴婷康 责编/网编:毕子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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