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發票證「眾志」《朝日新聞》登報 李宇軒估周庭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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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周四(14日)續審,「從犯證人」李宇軒第2日作供。控方跟李在庭上逐一核對G20全球登報計劃的相關交易記錄,就日本報章《朝日新聞》登報費發票抬頭顯示「Demosisto」,李確認為現已解散的「香港眾志」,解釋當時「眾志」中有人負責聯絡《朝日新聞》,控方關注該人身分,李直言自己「唔直接知道」,但估計是周庭,因只有周庭一人懂日文。

李指經「T」介紹 認識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

控方繼續主問李宇軒,逐一核對從其家中撿獲、涉及登報計劃的匯款單據及發票;李庭上確認,「T」即同案認罪被告陳梓華於2019年7月9日曾經電郵,向他轉發來自《華盛頓郵報》的付款單據,提及「這是從Mark那邊收到」;控方追問「Mark」身份,李表示當時並不知道,至同年9月前才得知對方是Mark Simon(黎智英的助手),並解釋因後來經「T」安排而介紹雙方認識。李期間一度以英語解釋,被法官杜麗冰提醒他須以廣東話作供。

控方之後展示台灣《蘋果日報》的A1橫半版〈港台同行 唇亡齒寒〉公開信及相關付款單據,顯示登報費為120萬元新台幣。法官李運騰就關注,台灣《蘋果日報》的廣告委刊單,顯示廣告是在刊登前需付款,發票於同年7月5日發出,李在10日後、即7月15日才正式申請匯款,指李實際獲得繳款寛限期;李宇軒表示同意,確認透過渣打銀行戶口匯款約30萬港元繳付相關登報費用。

他之後解釋,「T」最初指台灣《蘋果》的登報費由他一方處理,故自己只填表申請登報,沒理會付款指示;及後公開信刊出,他亦假設「T」已經處理,惟至後「T」反要求他「找返蘋果呢條數」。

《朝日新聞》及《歐洲政治報》發票抬頭均為「香港眾志」

另外,就日本報章《朝日新聞》的頭版公開信,控方展示相關發票,抬頭顯示為「Demosisto」,登報費為700萬日元,由李宇軒以個人戶口支付。李確認該發票對象為已解散的政黨「香港眾志」,並解釋當時「香港眾志」中有人幫手聯絡《朝日新聞》,但他不知道對方是否Telegram群組成員。

控方就追問李該名人士的身分,李回應指自己不直接知道,「但我估係周庭,我估得佢一個識講日文」;控方其後再展示另一張《歐洲政治報》的發票,抬頭亦為「Demosisto」,控方亦追問發票對象為「眾志」,問李是如何獲得有關收據。李回應指不記得從何渠道取得,但一般而言,負責聯絡報館的人士需繳費時,就會把單據傳給他。

李宇軒另確認多份外國傳媒的登報或宣傳費,均是由他支付,當中包括《南德意志報》(約8.5萬歐元)、《紐約時報》美國版及國際版(共約120萬美元)、韓國《韓國日報》、《朝鮮日報》及《東亞日報》(共約8352萬韓元)、《泰晤士報》(約27.5萬英鎊)、西班牙《世界報》(2萬歐元)、加拿大《環球郵報》(7.5萬加元)及《歐洲政治報》(5千歐元)。

案件編號:HCCC51/2022

記者:吳婷康、程文 編輯:溫曉平 網編:池煥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