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中年汉涉721白衣人袭击事件 否认控罪表明争议身分

粤语组报道
2024.09.10
【香港法庭】中年汉涉721白衣人袭击事件 否认控罪表明争议身分 在本案之外,早前有另外4名「白衣人」事隔4年后被起诉暴动等罪,其时同样有被告拟不认罪,提出争议身分。
RFA资料图片

香港一名男子被指在元朗袭击事件中有份攻击他人,男子否认暴动及串谋有意图而伤人罪,案件周二(10日)续审。控方指,警方从闭路电视及公开片段认出被告,他曾把地盘灯及木棍掟向黑衣人,又持藤条与其他白衣人集结。辩方就表明争议被告身分。

控方证人包括急救员及律师

本案被告为邓嘉民(43岁,商人),被指在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铁元朗站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以及意图使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而串谋非法及恶意伤害他们。案件在周一(9 日)开审,惟暂委法官陈慧敏指,控方开案陈词太简短,只有两页,甚至较承认事实更短,认为案件控罪严重,控方开案陈词理应包括所有内容,著控方补充细节再向法庭呈交,控方回应称会修改开案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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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0日,本案被告邓嘉民参加庭审,他承认「721」当日穿著白色T裇,手持武器,但不同意控方指认出的男子为其本人。(粤语组 摄)

控方修改后的开案陈词指,本案暴动于2019年7月22日午夜时分在元朗站J出口及英龙围附近发生,不少于20名手持木棍及藤条的白衣人在英龙围近朗和路一带聚集,同时现场约有40名大部分穿黑衣的人士。一名救护员接报指元朗站有人受伤,到场后目击一名男子遭白衣人包围,白衣人拒绝让救护员向男子提供协助,其后救护员看见另一名手持3尺长硬物的白衣人倒地。

现场另有一名律师,于当晚10时45分左右目击约10名白衣人手持武器,边叫嚣边走向元朗站,律师又在站内见到救护员看守一房间,警方15分钟后到场把房内人士带走治疗,惟现场人士开始叫喊及骂警员,要求警员离开元朗站,警员受压下撤离。及后律师目睹J出口爆发冲突,有白衣人冲上楼梯,有人向港铁站大堂投掷杂物,双方人马互相叫嚣。控方早前为急救员及律师申请匿名令,获法庭批准。

被告曾掟地盘灯木棍及持藤条与白衣人聚集

控方续指,警方事后观看闭路电视及网上公开片段,认出被告从英龙围步出后加入白衣人群。被告当时身穿印有「Levis」标志的白色T恤、黑色长裤、黑鞋及黑色肩袋,没戴上口罩。至午夜时份,白衣人及黑衣人冲突愈趋激烈及暴力,被告曾拾起地盘灯掷向黑衣人,又与其他白衣人追赶黑衣人至J出口,被告并一度拾起木棒掷向黑衣人,及后手持藤条,与白衣人聚集。白衣人其后在J出口附近大堂攻击约30名黑衣人,被告至深夜大约12时16分才离开现场。

开案陈词又透露,被告于2021年9月26日被捕,在警诫下保持缄默。控方就指,涉案片段显示被告积极参与暴动,与其他暴动者用木棍及藤条等武器攻击他人,唯一合理推论是他串谋他人非法及恶意地伤人,意图使人受严重身体伤害。

辩方透露,不争议案发地点发生暴动,惟将争议被告身分,指被告当时仅穿著白色T裇,手持武器,但不同意控方指认出的男子为被告。

案件编号:DCCC6/2022

编辑/网编:毕子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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