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涉8.31湾仔暴动4人原审无罪后发还重审 3人改认罪还押候判
2024.09.05
831事件中,包括社工陈虹秀等4人在2020年获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上诉得直,案件发还重审,除陈虹秀维持不认罪,其馀3人周四(5日)认罪,被取消保释即时还柙候判。辩方求情指,案发至今5年,被告盼能尽快判刑了结,亦有被告原获教席,因本案未能成为教师,惟没放弃教育理想改任补习老师。
求情透露有被告因本案不能任教师
案件被发还重审涉案的4名被告,依次为赖姵岐(27 岁,学生)、锺嘉能(31 岁,电脑程式员)、龚梓舜(27 岁,厨师)、陈虹秀(47 岁,社工),4人同被控于2019年8月31日,在湾仔轩尼诗道与卢押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除陈虹秀外,另3人周四均承认控罪。
代表被告赖姵岐的大律师吴珞珩求情指,赖案发时22岁、现年27岁,在香港恒生大学毕业本获教职,惟因被捕而在2019年9月开学日未能到职而失教席,现亦因本案不能入校任教,也无法往海外升学、进修;不过,她没有放弃教育理想,现改任职补习老师。
辩方又透露,赖原照顾同住的祖母、陪伴对方覆诊,她还押后需由其他家人代劳,而赖在案件首次审讯时患甲状线亢进,案件上诉时病情再次复发。
辩方又指,赖中学时参加圣约翰救伤队,15年来参加超过900小时义工服务,曾获「最佳队员」,并呈上圣约翰救伤队少青团监督、高级主任的求情信,指赖带领队员逆难以上。此外,辩方又引述赖的补习教室上司求情信,指赖懂因材施教,对赖因本案辞职感可惜,望法庭谅赖初犯,希望法庭考虑赖在案中仅在暴动期间逗留现场,可因在案件重审前认罪获得3分之1减刑。
辩方盼法庭考虑被告长时间煎熬 可予以轻判
代表龚梓舜的大律师石书铭就指,案发至今5年,被告经历初审、上诉、发还重审,「拖延咗好长时间」,又指有涉同日案件被告经审讯后定罪,现已完成服刑,本案被告希望尽快了结,「最起码可以知道几时完成服刑,可以重新开始」,形容过去4年「根本系悬空咗,唔好再有一个拖延」,并强调陈虹秀的案情和被捕时段独特,认罪被告不需等候一并处理。石书铭又指,龚梓舜没离港或尝试逃避责任,加上司法程序有拖延,盼法庭考虑被告受长时间煎熬,予以轻判。
辩方为被告锺嘉能求情则指,锺案发时虽在人群中「企得几前」,但他是不断后退,非上前冲击警方防线;另透露锺于2023年10月患抑郁症,需定时覆诊,望法庭能因应锺的情况「畀多少少扣减」,并表示锺精神状况不佳,担心其候判时状态,希望尽快得到结果。
法官指量刑起点较还押时间更长 被告不会「坐多咗」
暂委法官锺明新就表示,同案被告陈虹秀拟不认罪,其案件将于12月初开审,预料明年初裁决,有意把3名认罪被告的判刑,押至陈案审结后处理,并认为辩方提出的量刑起点,故押后判刑期间的还押时间更长,认为押后判刑不会使被告「坐多咗」,因此押后至12月13日再作提讯,期间3名被告须还柙。
案情指,案发当日傍晚近 6 时,大批人士在湾仔轩尼诗道集结、堵路。至晚上 7 时,再有穿黑衣人士以路牌、胶栏筑成巨型路障,又高呼「光时」口号及纵火。晚上 7 时 43 分,警方开始推进,有示威者在卢押道近骆克道交界筑起防线、向警方投掷汽油弹。
晚上近 8 时,警方在中国海外大厦外,截停本案 3 名认罪被告。赖姵岐被截获时穿黑衣裤,戴黑色头盔、防毒面具及手套。龚梓舜则穿黑衣、戴手套,颈挂防毒面具。两人逃跑时跌倒,被警员制服。
原审法官裁14人脱罪 9人因已离港律政司最终撤上诉
锺嘉能案发时穿黑衣、戴口罩及眼罩,手持盾牌状物体,以胶板遮挡蹲下四周观察,其后退入集结人群,再蹲下四周观察。锺又与其集结人士筑起防线,与警方对峙。锺逃跑时,看到龚梓舜被警员扑倒在地,回头协助对方逃走,惟终一同被制服。
而现已离职的前区院法官沈小民,于2020及2021年,分别经审讯后在两案中裁定6人串谋暴动罪,及包括社工陈虹秀等8人的暴动罪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就当中13人的无罪裁决提出上诉,被上诉庭裁定得直,案件发还区院由另一法官重审,而当中9人因已离港,故获撤销上诉。
案件编号:DCCC12/2020
编辑/网编:毕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