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自闭男被控3项煽惑罪 辩方指被告非自愿不公下招认
2024.11.18
香港一名患自闭症及过动症的男子,被指在疫情期间,煽惑他人袭警及破坏社区检测中心,被控3项煽惑罪,案件周一(18日)开审,辩方反对被告的口头招认及录影会面呈堂,指被告受惊吓及症状影响,警员却没安排监护人或专业人士陪伴,并拒让被告致电家人及寻找律师,被告在不自愿、不公平情况下作出招认。
辩方指被告有沟通及理解困难
被告梁凯富(案发时28岁,无业)被控3项煽惑罪,即煽惑他人普通袭击、煽惑他人刑事损坏,及煽惑他人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控罪指被告于2022年2月1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袭击香港警务人员;梁另被控于同月22日,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无合法辩解摧毁或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即社区检测中心。及被控于同月23日,意图使香港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煽惑其他不如名人士非法或恶意导致该等香港警务人员的身体受严重伤害。
辩方透露,被告患有自闭症,故申请心理学家等专家证人在庭内观察及抄写笔记;又指被告有沟通及理解困难,冀庭上各方放慢语速,尽可能以简单句子表达。法官在控方没有异议下批准申请。不过,就辩方申请让被告父亲坐在被告身旁陪伴,并希望审讯期间可定时小休以供被告休息时,暂委法官崔美霞就指「成个法庭都系人」,犯人栏内亦有惩教人员坐于被告附近,又认为被告有「咁大个律师团队」,以及家人和医生到庭,且被告至今表现安静,没令审讯无法顺利,直言现阶段看不见申请需要。
被告答辩时以多种语言回应「不认罪」
法庭书记之后朗读控罪,被告就四处张望、面带微笑,并高声用广东话、普通话、英文、日文等语言回应称「不认罪」。
辩方争议被告的录影会面之公平性及自愿性,在提及反对理由时透露,被告患有自闭症、亚氏保加症、间歇性暴怒症、注意力不足及过动症,当日被警员截停调查时,受惊吓及症状影响,而观乎被告的沟通方法,警员理应知道被告有别于常人,惟在调查过程中,却未有安排监护人、父母或专业人士陪伴被告,对他构成不公。
辩方争议警员没对被告宣布拘捕或作警诫
此外,辩方指有警员一度抢去被告的手机,被告唯有提供解锁手机密码,并对被告声称只是协助调查,没向其宣布拘捕或警诫,亦没有向被告解释「发给被羁留人士或接受警方调查人士的通知书」,同时多次拒绝被告提出致电家人及工作地点,以及寻找律师的要求。
辩方又指,警员在有关录影会面中,发问方式不公平,包括提问速度快、具压迫性,而被告纵多次表示「冇嘢讲」,警员仍不断重覆问题追问,对被告构成压力;在会面完成后,警员仍续多次拒绝被告提出致电家人的要求;表明若案件有辩方案情,将传召被告、被告母亲、曾诊治被告的精神科医生、心理学家及处理伤残津贴的社会福利署职员等出庭作供。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在录影会面中解释留言因一时冲动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Telegram一个公开群组中留下3则留言,包括「全民强检杀到 你唔打狗 狗就会拖你入新屋岭X死」(2022年2月17日)、「边个去炸一个核酸站 我就俾手足50万」(2022年2月22日),以及「随机杀狗 唯一出路」(2022年2月23日)。案情续指,警员在2022年3月8日于鲤鱼门广场外巴士站捡取被告手机,被告自愿提供开机密码,警员发现被告的Telegarm程式登入发表涉案留言的帐号,于是就有关留言以煽惑伤人罪拘捕被告,而被告就在警诫下称:「嗰Telegram 帐号系我嘅,啲posts 喺我出嘅,但可能因为违规俾 Telegram删咗,我就唔记得及唔知道」。
控方案情又指,被告在录影会面下承认3则留言均由其发出,并解释自己留言是因感情用事、一时冲动,而「杀狗」不一定指谋杀,可能是「最后手段」,因见警方不当执法或行政失当,情绪受影响,故作出「不建设性的宣泄」。被告另指「50万」是错误陈述,因自己没有能力支付,被告并否认煽动,但同时表示不反对如有人炸核酸站,他或其他有心人会作类似奬赏。
案件编号:DCCC126/2023
编辑/网编:毕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