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退休总督察被指反修例时骗逾时津贴罪脱 庭外称「公义长存」
2024.12.10
香港退休总督察被指反修例运动期间,讹称合资格申领逾时工作津贴100小时逾9万元,被控1项「在公职中行为失当」罪及7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交替控罪,案件周二(10日)裁决,由于缺乏确凿证据,控方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控罪,法庭终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被告散庭后向传媒称「公义长存」。
不解被告案发时上司为何不向被告直接查问
被告叶春荣(56岁,报称为退休人士),否认全部控罪。根据控辩双方承认事实,被告2000年已升任至总督察,在案发期间为沙田分区助理指挥官(行政);被告年届55岁、于2021年11月20日退休,至2023年5月1日被以「在公职中行为失当罪」拘捕。
裁判官莫子聪今作裁决时指,被告时任下属、高级督察陆咏曾供称,获被告指示为其申领逾时工作津贴(DSOA),认为陆供词直接、清晰,接纳她为诚实可靠证人;至于被告案发时上司、已退休的警司马胜远之供词,莫官引述马指没指示被告在相关时间逾时工作,又称当时亦怀疑被告缺勤,就申领津贴作虚假失实陈述,惟因担心被告在电脑删除证据而签署申领表格,但莫官拒绝接纳马的证供,指他作为高职级人员,不解当时为何不直接向被告查问,马在盘问下亦无法提供合理答案。
莫官亦拒绝接纳案发部份时段兼任署任警司的总督察刘德仪(音译)之供词,引述刘曾称被告涉案日子申领中,有多个时间警署没启动「警署防卫」,她亦没指示或批准被告在相关时段逾时工作,但确认曾签署批准被告涉案申领的津贴;莫官批评,刘在盘问下表现动摇,转变答案,加上其职责为审核有关申领,当时没有任何事情阻止刘质疑被告行为,但刘作供时多次否认自己疏忽,认为她并不诚实可靠。
不排除申索加班费跟行动相关
莫官续指,被告只有提出合法加班申领津贴的责任,刘没供称自己有权完全不审核被告的申请并作批准,且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无权申索逾4小时的督导巡逻加班费,认为被告虽在「警署防卫」工作后申索相当多加班费,但刘没向被告查询其当时工作,不能排除其工作跟「踏浪者」行动相关。
由于马及刘均没有在被告作申领后查询,不能排除被告真诚相信能作当中部份申领,亦没有证据显示被告在有关时段没有返回警署,以及被告没有做一些必要的、不能延迟的、不能由其他警员完成的工作,由于没证据证明被告无权作出有关申索,故裁定控方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控罪,遂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就辩方提出讼费申请,莫官就同意控方说法,认为被告的警员记事册自招嫌疑故拒批讼费。
被告散庭后就先向记者称:「以清白之身见你哋。」然后再表示:「正义、呀唔系,公义长存。」
案件编号:STCC1716/2023
编辑/网编:毕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