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邹家成、黄碧云、杨雪盈、余慧明 提定罪及判刑上诉

粤语组报道
2024.11.27
【47人案】邹家成、黄碧云、杨雪盈、余慧明 提定罪及判刑上诉 初选「47人案」中,邹家成、黄碧云、杨雪盈及余慧明提出定罪及判刑上诉,司法机构暂未排期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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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中,4名经审讯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周二(26日)提出定罪及判刑上诉,包括邹家成、黄碧云、杨雪盈及余慧明,司法机构暂未排期聆讯。

4人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邹家成被判囚7年9个月,余慧明囚6年9个月,黄碧云和杨雪盈囚6年半。扣除审讯前还押的日子,若在狱中行为良好可获减刑3分1,余慧明预计2028年出狱、黄碧云和杨雪盈是2030年。邹家成正就暴动罪服刑,预计2032年出狱。但「23 条」立法后,因国安法服刑者未必获得减刑。

「47人案」16名不认罪被告中,14人被裁定罪成,包括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施德来、何启明、郑达鸿、彭卓棋、余慧明、梁国雄、黄碧云、林卓廷、柯耀林、吴政亨及杨雪盈。他们的刑期由6年半至7年3个月。

李予信及刘伟聪则罪脱。律政司已正式就刘伟聪的无罪裁决提上诉,但没有就李予信脱罪申请上诉。

编辑:陆南才 网编:池焕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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