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4港大生涉动议感谢刺警梁健辉 刑期上诉得直获减刑至15个月

粤语组报道
2024.09.13
【香港法庭】4港大生涉动议感谢刺警梁健辉 刑期上诉得直获减刑至15个月 本案四名被告张敬生、郭永皓、杜林丞亨及容颂禧(左至右)。
RFA资料图片

香港大学学生会评议会于2021年七一「刺警案」后召开紧急会议,通过悼念刺警的梁健辉,并感激他为香港作出的牺牲。4名港大学生去年承认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罪,被区域法院法官谢沈智慧重判入狱24个月。4人不服刑罚,周五(13日)向上诉庭就刑期提上诉,3名法官听毕陈词后,认为原审采纳35个月监禁作量刑起点明显过重,合适量刑起点应为24个月,同时指原审给予的认罪刑期扣减及酌情减刑,上诉庭无理由干预,4人获减刑至判囚15个月,上诉庭将于3个月内颁下书面理由。4人中有人闻判后表现惊讶,亦有旁听亲友激动落泪,而据知4人现已服刑约1年。

指原审法官错引自己过往审理案例

4名被告依次为港大学生会评议会时任主席张敬生(19岁)、时任学生会会长郭永皓(20岁)、时任李国贤堂学生会代表杜林丞亨(18岁)、时任文学院学生会代表容颂禧(19岁),上述均为案发年龄。4人原被控《国安法》下的「宣扬恐怖主义」罪,最终承认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罪,原控罪则获撤销。

资深大律师彭耀鸿今代表张敬生首先陈词,指原审法官错误理解案中证据,根据《会议常规》只有权读出议程及主持会议等,无权引导会上讨论、终止不当讨论和撤回议案,同时重申张并没有公器私用,亦无预谋犯案。彭又指,当日会议议程上载至Facebook专页但只获6个反应及48个回应,加上专页追踪人数不多,影响力有限,而议案只被讨论少于15分钟,议案通过后不久,各人已紧急召开记者会宣布撤回,反映获及时纠正。彭续提及,原审法官错误引用自己过往审理的案例,相关案件情节较本案更严重,涉及直接煽惑,惟量刑起点只是15个月,而本案量刑起点则为35个月。

大律师关文渭就代表杜林丞亨及容颂禧陈词,表示对比一宗与本案情节类似的案件后,认为梁假如仍在生,最终如被定罪,其量刑起点可能是6年半,本案上诉人不曾煽惑他人犯罪,认为以相等近3年的35个月作量刑起点是明显过重。另一上诉人郭永皓的代表大律师则提及,郭在首次审前覆核后透露打算承认最低刑期为监禁5年的宣扬恐怖主义罪,因当时仍未有案例参考,存有许多不确定性,郭更换法律团队后一度与控方达成认罪协商,改为承认最高可判罚终身监禁的交替控罪,连同在知悉错误后请辞和道歉等,认为法庭应给予多于百分之二十的认罪刑期扣减。

原审作刑期扣减上诉庭无理由干预

律政司一方则陈词指,4名上诉人以港大作平台煽惑学生,如有人被成功煽惑后果十分危险,强调本案相当严重,而上诉方是在政府及港大发声明谴责后,才撤回议案,而原审法官已就撤回议案酌情作刑期扣减,认为判刑并无不妥。

3名法官短暂休庭后宣读结果,指本案案情严重,但原审采纳的35个月量刑起点明显过高,认为合理量刑起点应为24个月,而原审法官给予百分之二十认罪扣减及4个月酌情扣减,上诉庭没有理由作出干预,最终裁定4人刑期上诉得直,下令4人刑期下调至15个月。容颂禧闻判后表现惊讶,而散庭后庭内有人高呼「生日快乐」,亦有亲友一度激动落泪。

案件编号:CACC201/2023(DCCC917/2021)

编辑/网编:李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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