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案裁决】评论文章亦属「煽动」 海外传协:港法院被「武器化」
香港的《立场新闻》案判决出炉,两名被告、《立场》前总编锺沛权及署任总编林绍桐,因发布评论文章被裁定煽动罪成。有《立场》前记者对当时的采访,未能成为前上司争取自辩的证据感遗憾,更直指现时自己时刻自我审查。港警在散庭后亦随即见记者,形容批评警方打压新闻自由的人「不分青红皂白」。有评论指,当分析性的评论文章亦被裁定「煽动」时,香港记者的工作将更困难。
陈朗升:最介怀未能帮助更多 现「每时每刻」自我审查
《立场新闻》前副采访主任陈朗升周四(29日)到庭旁听《立场》案裁决,在前总编锺沛权及前署任总编林绍桐被裁定发布煽动刊物罪成后,陈朗升在法院外接受本台访问时,透露自己判决前心情很差。
陈朗升说:「因为一方面我又会想他们没事脱罪,另一方面我的理性又告诉我机会很低。今日的判词有提到《立场》是提倡本土主义,去增加市民对政府的仇恨,我自己在《立场》做的直播,我有质疑过本土派为何要攻击传统泛民,为何要攻击六四集会。我的直播没成为控方任何的指证材料,但亦都没能为二位被告争取更多自辩空间的有力证据,这个是我最介意。」
陈朗升承认《苹果》、《立场》案后,新闻自由已经可以形容为「差」,今天的裁决亦反映状况持续甚至恶化:「我亦都很坦白说,自我审查是必然,是我每日都做、每时每刻都做,我一定要好小心每一篇报道、每个字、每句说话、每个标题、每个说法,究竟是怎样。」
港府:言论、新闻自由非绝对 批评者「不分青红皂白」
香港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回应裁决称,港府非常尊重及重视香港的新闻自由,传媒并非不能批评政府,但要视乎目的,凡涉及犯罪的案件,必须经过法庭公平公正审理,有足够证据才能定罪。他强调香港新闻自由受法律保障,所有记者如果依事实报道,不存在限制新闻自由的情况。
港警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在散庭后亦有会见传媒,指法官的裁决清楚表示今次控罪「合宪」,被告在「犯案」时有煽动意图存在,批评外界指警方打压新闻自由及言论自由的人「不分青红皂白」。
李桂华说:「在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的国际公约里面也说明了,这类的自由并非是一种绝对性的自由,如果遇到一些国家安全的情况、遇到一些公共安宁、公共秩序的情况,是可以施加一些规限的。最近在世界各地也有一些事情,是因为一些假消息、一些煽动性的消息在网上流传,导致影响了社会秩序、社会的稳定,甚至可能是一个国家安全的情况出现。」
港府「反驳队」:罔顾事实、用心歹毒、站不住脚
港府发言人周四晚上再度「发炮」,指有个别罔顾事实的传媒组织,及用心歹毒的反中乱港份子、外国政客和组织,指称裁决「打压」新闻自由的説法完全站不住脚。又指有关人士和组织将煽动仇恨的言行歪曲成「新闻工作」,才是对香港专业新闻从业员的最大侮辱。
海外传协:温和分析评论文章亦属「煽动」 港法院已被「武器化」
香港海外传媒协会主席颜宝刚指,今次法庭将相对温和、分析的评论文章亦定性为「煽动」,并将罪行算到传媒机构负责人身上,所提的指控「荒谬」,亦是挑战港人数十年来享有及珍惜的言论及资讯自由。
颜宝刚说:「现在你将这些仍然我觉得比较温和、立场不算很明显,只不过是讲一些事实分析,而将它归类为一些煽动罪,其实的确是令香港的新闻自由已经不会再存在,亦告诉全世界其实香港的法院已经被『武器化』,用来针对一些独立敢言的香港记者和媒体。这个其实不单只是讲香港新闻自由的沦亡,甚至乎其实都是法治的一个变相死亡。」
颜宝刚指香港仍然有传媒工作者守住底线,但预期言论空间会进一步收窄:「无可否认在香港要做一个独立、敢言,为公众利益发声的新闻媒体或记者,其实是越来越困难。我亦都希望公众仍然有机会继续支持他们的营运,否则当我们所有这些独立的媒体记者都消失的时候,其实最后受损的,就是香港的公众利益和市民大众本身。」
香港记者协会亦发声明,强烈反对当局以煽动罪、《港区国安法》、《基本法》23条《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等法例,检控行使《基本法》所保障权利的新闻工作者,并指出在《立场新闻》被搜查后进行的调查,有高达97%受访新闻从业员认为案件有损新闻自由,而在案件临近开审又更换了原审法官,审讯历时将近60日,较原订的日数几乎多了3倍,开审后检控官还大幅扩大审查范围,检查《立场新闻》的报道、采访和评论文章,微观地审查编辑和记者的意图;记协认为,众多事件都在反映香港新闻自由在严重倒退。
记者:卫斯、梁铭康(英国) 编辑:施芷珊 网编:毕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