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一哥批示威常客扮受害者 申請者:洩露警約談內容即犯國安法

2024.07.08

《港區國安法》實施4年,六四、七一被列為敏感日子,街頭再沒有遊行示威,曾有政黨和民間團體申請,也在國安警誡下取消。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於周日(7日)接受無綫電視專訪,質疑有示威常客裝作受害者,妖魔化國安約談的安排。又指對涉嫌干犯《國安法》者警誡是合情合理。過去兩年,曾多次組織小型示威集會的社民連成員指,今年沒有在六四、七一示威,是考慮到「成本」問題。他指《國安法》條例規定不能透露約談內容,他們就算受壓,亦有冤無路訴。

警方:警誡嫌疑犯是天經地義

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周日接受無綫節目《講清講楚》 訪問,表示在實施《國安法》之前,警方亦會「約談」示威遊行的申請者:「有些人妖魔化指『國安找上門』、威嚇他們,塑造自己是受害者、是被打壓的一群。可能他們別有用心,目的是希望可以令更多人出來。」

主持人問,「國安署是否從來沒有勸阻他們不要進行某些遊行示威的計劃?」,簡啟恩並沒有正面回應,只說:「國安處如果知道有任何人,有機會干犯《國安法》,我們沒理由坐視不理。不要說拘捕,我們指的是問話警誡要求你配合,因為你涉嫌犯上《國安法》,我覺得是天經地義。」過去兩年,遊行申請人在警署接受警誡後,均取消申請。但簡啟恩強調,「不辦遊行示威,絕對不關我們的事,他們要評估有沒有風險。」

社民連六四、七一無遊行 需考慮代價

社民連內務副主席余煒彬接受本台訪問時指出,根據《國安法》63條,被國安約談或受警戒者要遵從保密協議,不能洩露約談內容。一旦向外披露便屬犯法。余質疑,在《國安法》的框架下,他們就算受到壓力也沒有申訴的機會。

今年六四維園再沒有人申請集會,警方查截在長椅亮燈的市民。(吳志平 攝)
今年六四維園再沒有人申請集會,警方查截在長椅亮燈的市民。(吳志平 攝)

余煒彬說:「如果他們認為我們只是一齣小丑戲,我們在劇本塑造成受害者,也要他們配合,不是這樣的話,怎能成就這齣戲?我們在六四、七一沒有遊行,代價是什麼?」

余煒彬舉例說,去年前職工盟成員黃迺元申請五一遊行後被帶走。及後在社交媒體表示取消遊行,理由是「不由自主但不能講」;同年親北京團體「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勞聯)也撤回遊行申請,這表示不論民主派或建制派同樣受到壓力。社民連在國安法之後曾進行四至五人遊行,但同樣被國安打壓;今年六四前夕,余煒彬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集會,警方以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他。這些「待遇」也令他們難以申請遊行。

今年五一再沒有示威遊行,女長毛雷玉蓮在灣仔堅持「一人遊行。(吳志平 攝)
今年五一再沒有示威遊行,女長毛雷玉蓮在灣仔堅持「一人遊行。(吳志平 攝)

打擊軟對抗 透過舉報、閉路電視蒐集情報

簡啟恩指市民可以自由表達意見,警方只會看申請人的動機。只要申請人不是存心煽動市民憎恨或推翻政府,示威遊行是可以允許的。而申請人的動機,他認為不難分辨。他又提及有人持續軟對抗,以「打擦邊球」的形式作多方面滲透,藉網絡、書本、電影,或透過假新聞,在適當時機便會煽動市民犯法。

簡啟恩特以羊村繪本、「黃色市集」販賣煽動物品案為例,指這是打擊軟對抗的成功例子。他又稱,18區安裝了2,000部閉路電視,有助蒐集情報;而2020年11月起至今年6月底為止,國安熱線共收到逾75萬宗舉報,當中逾一、兩成是可跟進的個案。

今年54歲的簡啟恩於2021年接替被捲入光顧無牌按摩院風波的蔡展鵬,升任助理警務處長(國家安全)。2023年,簡啟恩接替退休的劉賜蕙,擔任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在《國安法》實施後連升兩級。

簡啟恩在節目中表示有示威「常客」裝作受害者。(《講清講楚》 截圖)
簡啟恩在節目中表示有示威「常客」裝作受害者。(《講清講楚》 截圖)

記者:吳志平(東京) 編輯:陸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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