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台兩大陸異見人士逗留機場休息區 須續在禁區候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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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上周由泰國到台灣,申請政治庇護的大陸異見人士顏伯鈞和劉興聯,被趕離機場酒店之後,轉到機場一處沙發休息區逗留。移民署指照顧未能入境旅客是航空公司的責任,並非台灣官方下令將他們趕出酒店。而陸委會表示,兩人的身份仍在查證中,期間他們仍要繼續在機場禁區內等候。(鍾廣政 台北報道)

顏伯鈞(證件本名:顏克芬)和劉興聯,周四(4日)傍晚被趕出機場酒店後,航空公司安排他們在一處休息室過夜。顏伯鈞表示,相關人員已說明這裡不會再要求收取費用。

顏伯鈞說:我們在這邊是他們新給我們安頓的地方,昨天(周四)晚上我們在這裡過夜,兩張像按摩椅的沙發,在泰國那邊好像是做按摩用的小沙發。今天(周五)早上他們有安排麵包,中午有飯食過來。

他表示,周五仍有酒店職員過來要求付款,但他們就以「沒錢」回應。

移民署桃園機場國境事務大隊副大隊長吳嘉鴻表示,依照國際慣例,旅客未能入境後續安排及費用,都是由航空公司負責;周四並非台灣官方將兩人趕出酒店。

吳嘉鴻說:所謂被趕出去,是因為他們在台灣的相關安排,是航空公司要負責處理的。他們在台灣的住宿跟餐飲都是航空公司,因為他們是旅客所以由航空公司處理,另外找一個合適的地點。但是不管怎樣,這都是航空公司的內部規劃和安排,我們尊重。

對於兩名異見人士的安排,吳嘉鴻表示,依規定在未確定進一步處理前會繼續在機場禁區來留置。

吳嘉鴻說:他們其實在相關主管部門還在查證當中,目前仍要等相關主管部來進行查證,我們也不方便代表他們去發言,以及做進一步的說明。

而陸委會表示, 中國大陸人士劉興聯、顏伯鈞持有效的中國大陸護照,於今年9月27日自泰國搭乘華航班機飛往中國大陸北京,他們在桃園機場轉機時滯留,並表達希望向台灣尋求庇護,目前由航空公司先安置在桃園機場內。

陸委會又指,已會同移民署數度派員到機場,了解他們具體情況及訴求,目前正查證相關的事項。政府會保障兩人在台期間的安全,並將在考量國際慣例、台灣相關法律規範、過往處理案例、人權保障及國際視聽等層面,予以妥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