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天網」黃琦被加控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
2018.10.13
「六四天網」創辦人、四川維權人士黃琦,被當局加控一項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的控罪。
大陸媒體周六(13日)報道,黃琦兩年前被當局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罪」至今仍關押,代律師劉正清表示,近日接獲綿陽市檢察院的通知,指會對黃琦追加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名。
根據文件指出,黃琦2016年取得綿陽市游仙區委政法委辦理信訪個案的報告,內容涉及公安機關整頓黃琦等「六四天網」相關人員的訊息;黃琦將報告內容在網上發布,以及接受被指長期勾連境外機構的傳媒採訪。
檢察院指有關報告屬於絶密級國家秘密,認為黃琦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情節嚴重,證據確實、充分,應以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追究刑事責任。
文件又指黃琦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服刑完畢後,再為境外機構人員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應從重處罰。
黃琦是於1999年成立「六四天網」,2000年6月被捕,後來被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監禁五年;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後,黃琦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不久後再被補,在2009年被判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成判監三年。
到2016年11月他再次在家中被警方帶走,官方其後發出通知,指他涉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罪」被正式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