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冤案青年枉死 27庸官處分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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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20年前的一起冤案,導致無辜的18歲青年呼格吉勒圖被槍決,內蒙當局週一(2月1日)公佈了對27名公檢法責任人的處理方法,除一人因其他職務犯罪被追究刑責外,其餘26人只獲紀律處分。蒙冤者家人及民眾對官方的決定強烈不滿。(卡帕/周子楠 報道)

新華社在週一零時過後發佈消息稱,呼格吉勒圖案經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改判無罪後,有關機關和部門迅速啟動追責程式,依法依規對呼格吉勒圖錯案負有責任的27人進行了追責。

報道指,除案發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依法另案處理外,其餘導致冤案的公安、檢察院、法院的26名直接和間接責任人,則只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警告、行政記大過、記過處分。

本台記者隨即聯繫上了冤案受害人呼格吉勒圖的母親尚愛雲,她稱對這個處理結果強烈不滿。並表示,她並不是希望置責任人於死地,而是希望直接責任人必須為自己兒子的一條生命負責。

她說:我的看法就是這個事情太草率了,追責問題上頭。當年草率地判,胡給了冤假錯案,這時候追責又是草率,這樣不行。沒有追究法律責任,又沒有追究刑事責任,給了一個記過,這叫一個啥的處分?原來我也向他們表達過,我不想把他們一個人弄到死地呀,我只想它當年哪一個環節犯下大錯,應當承擔起來。他們當年故意殺人,故意把人害死,這一個記過算啥了?這個事情,至少我接受不了,全國群眾也接受不了。

尚愛雲還表示,她也是官方報導後,才知道追責結果,追責一年多來,官方從來沒有告知過她,也不聯繫他們。

她說:任何人沒來跟我談過一句話,政府部門、公檢法去年追責到現在,沒有一個人跟我打過電話,也沒有一個人跟我面談過。

據網易報導,呼格吉勒圖的大哥昭力格圖表示,他對於追責結果徹底失望,本想著如此轟動的案件一定會嚴格在法律框架內追責,但結果並非如此。昭力格圖表示,死去的呼格沒有被公平對待,後續一定會採取法律途徑討說法,部分辦案人員必須承擔刑事責任。

中國律師張庭源認為,內蒙當局對此事的處理,存在以內部紀律處分代替法律問責,除了這種行為本身就踐踏法律,同時,還會產生很壞的示範效應。

他說:這是一個內部的紀律處分,它是用黨紀政紀,代替了法律責任的追究,這樣一個冤案,勢必裏面會有很多比如刑訊逼供啊、濫用職權或怠忽職守等等,法律上的責任,應該得到追究。它用黨紀和政紀來追究的話,我覺得是本末倒置了。說了一個涉嫌職務犯罪,但是它也語焉不詳,是因為其他犯罪行為。微博微信裏面都好像對這個處理不滿意吧,因為那個稿件是新華社發出來的,我估計這個已經是定了調了,就這麼辦。一條命的處理,也才這樣一個黨紀政紀就代替了,實際上這種處理的話,也起不到警示作用。

記者撥打內蒙自治區高級檢察院,但總機人員稱他們不知情,並提供了案件管理中心電話,但該卻一直無人接聽。

呼格吉勒圖案又稱呼和浩特"4•9"女屍案。該案發生於1996年4月9日。原屬報案人的呼格吉勒圖,因遭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的刑訊逼供和法院的審判不公,被認定為殺人犯,在事發後62天即被判處死刑並立即執行。2005年10月23日,男子趙志紅因涉嫌多宗強姦、搶劫、殺人案"而被捕,接受調查時招供他是19年前女屍案真凶。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重新判決,已成槍下冤魂的呼格吉勒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