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網絡安全法》草案二審如火如荼,現正征求社會意見。在美國、歐洲、日本等46個商會,聯名致函中國總理李克強,指《網絡安全法》如落實,等同貿易壁壘、阻礙經濟發展。國內獨立人士就指,草案將大陸互聯網納 “國家主權”範圍,“人權”與 “主權”之間,國家再次侵犯人權。(何山報道)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網絡安全列入年度立法規劃,官方指是“適應國家網絡安全工作的新形勢、新任務”,宣示網絡空間的 “國家主權”,從總體國家安全觀出發,規範網絡信息傳播秩序,懲治網絡違法犯罪,並保護一切個人和企業在中國網絡的合法權益。
《網絡安全法》草案二次審議稿,正征求社會意見。
互聯網第四屆安全大會下星期 (8月15至17日)在中國召開,大會將首次舉辦 “四國多邊閉門論壇",美國、俄羅斯的軍方代表,Google、IBM、微軟等網絡安全企業將參與。
美國商會、商業歐洲、日本經濟團體聯合會等46個團體,則向總理李克強發出聯署,指如果草案一旦落實,網絡安全將被削弱,中國與全球數碼經濟將被割裂。信中指,落實《網絡安全法》,中外公司交流將增加新障礙,中國經濟發展將受到阻礙,促請中國修改有關規定,並指這是世界貿易組織認定的貿易壁壘。
聯署的行業協會來自亞洲、澳大利亞、墨西哥和瑞士等國金融服務企業等。中國外交部等涉外主管部門暫未回應事件。
大陸獨立評論人士歐彪鋒對本台講,在國家 “主權”與 “人權”之間,國民要懂得分辨輕重,國家美其名保護國民,造大了國企,日後國人與用戶,只會有更少的議價權力。
歐彪鋒說:一個公民有基本的價值觀,人權理念,會去思考這個人權與主權的關係,這主權是統治者的手腕,為了宣示主權,就慢慢吞食了人權。
官方文件指,《網絡安全法》是《國家安全法》在網絡空間的延伸,是有很強國家強制力色彩的法律。網絡使國界、邊界概念淡化,安全法是將虛擬空間進一步納入 “主權管轄範疇”。網絡經營者有責任將儲存及數據服務器的物理空間位置,安放在中國境內;且數據要與境外的關聯服務器、存儲設備隔離。
另外,跨國企業一旦被定性為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如其運作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將要面臨數據“切斷”的法律後果;此外,安全法嚴格規定,在獲得安全評估之前,實行數據安全管理和數據傳輸管制,嚴禁內部人員實施數據傳輸。
目前,大陸《網絡安全法》的討論 “外熱內冷”。北京方面曾聲稱, “反恐法”和 “網絡安全法” 並非針對境外公司。國內討論方向,與海外將高速互聯網,是否需要成生活必需品?上網是否是 “人權”的一部份 ,背道而馳。
分析指,網安法通過,獲利的將是國內主打 “網安市場”的大中型企業,可催生萬億生意。不過,大陸互聯網亦將 “內聯網”化,形成一個自給自足的孤島。
近日,網信辦、人大法工委、公安部等100多人,已經在北京商討立法的問題。據報,《網絡安全法》年底前有望正式推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