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洪劳教案 法院驳回精神赔偿
2013.01.31
方洪(又名方竹笋)案件周四(31日)上午约9时半,在埑江县法院宣判。方洪向本台表示,法官宣判有关他的国家赔偿申诉,其中实体赔偿,法院判赔偿他351天约七万多元,比劳教委早前决定只赔347天稍有增加。另外,精神赔偿被驳回,他对此感到失望,当局漠视公民的精神损害。
方洪又指,他可以在15日内上诉,要与律师商量后作决定。他说:跟律师商量后再说,上诉的话涉及很多东西。从任建宇的案件看来,重庆还是不想走法治之路,中共也不想走法治之路。这个上去后,也是对法治的一个失望。
方洪又指,劳教对一个人的精神损失太大,它对一个人、一个家庭的伤害,可以说非常大。
去年9月28日,方洪到重庆第三中级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早前他向劳教委申请国家赔偿时,他们没作精神赔偿,其他赔偿亦不足。
2011年4月21日,方洪就李庄律师案,在微博发表涉及薄熙来的一坨屎言论,4月27日被判劳教一年。去年4月24日他获解除劳教,同年5月8日,他向重庆三院起诉该劳教违法,6月29日获法院判胜诉。
到法院旁听的重庆网民黄成城指,他与另一撤销劳教的网民彭洪以及公益人士,大约六人上午亦到法院听宣判。法官在庭上指,劳教没有对方洪做成严重精神损失,依法不赔偿精神损失。黄成城认为这说法很不对,非法拘禁一年还没有精神损害,没有严重后果,他不知道法官是依那个国家的法律。
黄成城又指,重庆劳教委如只承认限制自由的赔偿,他与其他被劳教的人不会同意,他们会提出抗议。对于精神损害和其他间接的经挤损失,包括名义上的赔礼道歉,他们会努力争取。至于他本人,他正与璧山公安局及劳教委协商国家赔偿,如不作精神赔偿,他会到法院起诉。
他说:他们一概不承认,只承认限制自由部分(赔偿),他们什么钱都不赔的话,下一步也只有上法庭,不管判决最终结果怎样,也只能够上法庭。
2010年2月,黄成城因为在网上QQ提及茉莉花,3月18日他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4月13日被判劳教两年,去年12月17日获撤销劳教。
因评当时是重庆市委书记的薄熙来而被劳教的重庆网民刘世银指,法院宣判方洪没有精神赔偿,当局的这项判决,令其他人以后也会没有这些赔偿,后续可能很多人会起诉。他又说,像他向劳教委提出国家赔偿,它仅赔限制人身自由部分,其他包括他诉讼的律师费都不赔。
刘世银指,虽然方洪已宣判,但他将会向法院提诉讼,要求精神赔偿,他预料当局劝喻他不要起诉,赔两、三万和解。他说:我们希望精神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但公安机关不愿意赔,每个承办单位亦是。劳教委负责赔偿是每天多少钱(限制自由部分),然后其他的承办单位赔偿,但承办单位也不想作赔。
就被重庆警方刑讯,刘世银指,他要追究刑讯警察的责任,不过,通过法律途径去起诉警察,没有可能,只能去检察院举报,现在不知道哪个渠道有效,还未决定怎做,正在谘询中。
2009年11月刘世银被当局以“诽谤罪”判劳教两年。去年7月曾到重庆一中院申诉,要求重新审判案件被拒絶,同年10月24日获撤销劳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