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因支持香港佔領運動而被捕的北京維權律師余文生,指稱在被拘押期間曾遭受酷刑。周四(11日)向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申請國家賠償約一千五百萬元。
現年50歲的余文生在申訴書中指出,他是根據《聯合國反酷刑公約》、《國家賠償法》等相關規定提出國家賠償。索償金額分七大項目,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收入損失賠償、疲勞審訊精神損害賠償、遭受酷刑及身體傷害賠償及手術、治療費賠償等。
余文生指2014年10月13日因涉嫌支持「香港佔領運動」,被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抓捕,翌日被刑事拘留,至2015年1月20日被取保候審釋放,期間共被羈押99天,一年左右無法正常工作。
2016年1月19日獲解除取保候審,至今案件沒有撤銷。
余文生近日曾起訴兩名施暴警察,但被北京市區兩級法院駁回。他其後向最高檢部門控告處理他訴狀的五名法官和一名陪審員涉嫌枉法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