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大抓捕案中,被指定地點監視居住的維權律師江天勇,他其中一名代理律師向公安局要求會見受阻;而另一律師在廣州起訴媒體抹黑也遭拒絕。(吳亦桐/程文 報道)
江天勇其中一名代理律師陳進學,周二(27日)趕至長沙公安局直屬分局,提交要求會見材料。據陳進學向本台透露,該局表示可以收下材料,但拒絕出具收據。口頭承諾在法定的48小時期限內,以書面回復是否准許律師會面。
該直屬分局向律師透露,本案實際辦案單位是長沙國保,只是借用長沙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名義辦案。律師堅持與該局交涉90分鐘後無果,遂前往長沙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國保支隊再次“踢皮球”,讓律師與直屬分局交涉。
陳進學說:交涉了一個半小時他都堅持只收材料,不給收據。但是他說收了材料會轉給長沙國保,他說這個案子的辦案單位,實際上是長沙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也就是長沙的國保支隊,只是借用直屬分局的名義發這個通知,他們說不是具體的辦案單位。材料交了後我們就按著他們的指路,去了長沙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一個穿便服的過來說,你的通知書都是長沙市公安局直屬分局,不應該來找他們國保。
陳進學認為,因該案應該是更高層級下令督辦,長沙市直屬公安局作為傀儡辦案單位,無法作主准許律師會見江天勇,因此兩天後他們肯定給出拒絕會見通知。
陳進學說:但我猜他給的書面通知應該是:不予會見江天勇。
江天勇於11月21日在探訪709被捕律師謝陽的家人後,從長沙南站返回北京時與外界失聯;在外國輿論和國際社會的壓力下,12月16日中國多份官媒,首次透露江天勇已被刑事控制的消息,並指他向境外洩露國家機密等,其後公安部及20多個省市公安部門微博,相繼發佈官方通稿及視頻,指江天勇與境外人士、邪教組織等勾結。
陳進學上周四(22日)到“法制日報”“檢察日報”所在地的北京朝陽區法院灑仙橋法庭提起“名譽侵權訴訟”遭拒;江天勇的父親江良厚也於當日以郵寄方式向上海閘北區法院起訴“澎湃新聞”的主管單位上海東方報業“名譽侵權”。
而吳魁明律師則鍥而不捨,受江良厚委託,周二(27日)到廣州越秀區法院辦理手續,控告“南方都市報”失實報導,但起訴行動再次觸礁,對方還教律師去信訪辦求助。
吳魁明說:他說我們不收材料,也不給裁定,我說你總得給理由吧,他說理由我沒法和你說,讓我們去找信訪辦去了,信訪辦的意思就說,這類案子他們都不給立案。
吳魁明表示他將依據相關法律,繼續以郵政快遞方式再向法院郵寄要求立案材料。但他也指,江天勇案中的政治因素,使得各級法院紛紛設障,由此可見中國司法機關到底是遵從法律還是黨法。
中國維權律師江天勇失蹤32天後,中共當局於本月23日正式向江天勇家人下達通知,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對江天勇執行指定地點監視居住。發出通知的單位,是長沙市公安局直屬分局,但通知未注明具體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