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律師余文生二審維持4年重判 妻子許艷批:未開庭就有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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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維權律師余文生早前被判「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囚4年,和剝奪政治權利3年。他不服刑期提出上訴,二審判決維持原判。家屬和代理律師譴責當局在未完成二審法定程序的情況下,作出二審裁定,程序嚴重違法。 (高鋒/劉少風 報道)

余文生的辯護律師周六(26日)收到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判決書,日期是本月13日,認為余文生案原審判決證據確實充分,審判程序合法,決定維持原判監禁四年。

沒有開庭處理上訴 二審被質疑不公正

余文生妻子許艷批評法院沒有按照法律程序接受辯護律師的辯詞,也沒有開庭處理上訴,認為二審判決不公正不公義。

許艷說:二審要求有辯護律師辯護詞給當事人辯護,這是法律規定的權利,是法律程序必須遵守的問題,只有保障程序正義才能保障實體正義。現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等連程序都沒有走完,然後直接硬判。

許艷說,曾向法院及看守所查詢,都無法得知丈夫被關押在哪個監獄,她要求當局將余文生轉到北京的監獄服刑,並表示會繼續為丈夫申訴。

許艷:要求中國政府依法告訴我,余文生有沒有被送到監獄?送到哪個監獄?另一方面,我要求中國政府能把余文生分到北京的監獄,因為余文生是北京人,他的戶口所在地和我家人的居住地都在北京。這符合法律規定,而且有利家屬探視,不要再弄到特別遠的外地,這其實是給家庭繼續製造傷害。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向余文生辯護律師發出二審判決書。(許艷提供/拍攝日期不詳)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向余文生辯護律師發出二審判決書。(許艷提供 / 拍攝日期不詳)

杜松:剝奪當事人、辯護律師權利

余文生案的代理律師譴責江蘇高院繞過程序,沒有以書面通知合議庭的組成人員。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總幹事杜松認為,這剝奪了當事人與辯護律師的權利。

杜松說:審判方一定要提供書面通知,有關審委會的成員名單,有甚麼人討論過這個案子也是要告知的,讓被告和辯護人有申請迴避的權利。這也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

他也指責法院以不同手段阻撓律師閱卷。

杜松:律師應該要把所有卷軸列出的一些證據複製完,了解完,才能進行充分的辯護,否則法院不應進行審判,或者把案子都審完了,作出了判決,才通知律師。

余文生曾為多名被捕的709律師辯護,今年六月被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然而,案件從開庭審理到宣判都是秘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