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二代李啟銘2011年在河北大學醉酒駕駛導致一死一傷,涉案人當時拋出"我爸是李剛"企圖開脫,事件轟動全國。四年之後,曾被兒子"擺上枱"的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剛,近日涉及辦案"做假"的指控,惟李剛在回應媒體提問時,否認造假的指控。
事緣河北省石家莊男子王朝,在06年被認為是一宗入室搶劫案的疑犯,雖然王朝有不在場證明,但法院並沒有採納,在四年之間,王朝經歷了多次上訴、十次裁決,最終在2011年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目前正在服刑,近日更因吞釘自殺被送往醫院。
其家人周一(12日)再次提出上訴,河北省高院已正式受理。而這宗極具爭議的案件,辦案人正是名噪一時"我爸是李剛"的主要人物、北市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剛。雖然高院曾在2009年及2010年,先後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還重審,但多次重審此案都維持有期徒刑十三年、罰金二萬元及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的判決。故此案一度被外界指為"假案",王朝母親及代理律師周一再次前往高院,提交厚達122頁申訴狀,提出案中三大疑點共115個疑問。當中包括王朝不在場證據、假證據、警方辦案期間存在的問題等。
而四年前的"我爸是李剛"案,醉駕闖禍的官二代李啟銘,其後僅依交通肇事罪獲刑六年。法院解釋,被告任職公安分局副局長的父親李剛,事後向死傷者家屬共賠償逾五十五萬元,且被告認罪良好,遂從輕處罰。當年輿論洶湧,炮轟判刑太輕,網民痛斥司法不公,縱容權貴花錢買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