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方視為高危地點的旺角佔領區,周四(23日)再有反佔中人士到場清除障礙物,與留守者一度發生肢體碰撞,警方再度強調不會直接執行禁制令,但呼籲原訴人可以向法庭申請其他指引。而提出禁制令的的士團體表示,會要求法庭批出拘捕令。但有佔領人士明言即使遭拘控﹐亦要死守。(林靜報道)
法院周一頒布臨時禁制令後,旺角集會場地連日仍然有示威者和障礙物堵塞道路,周四下午,再有人企圖拆走路障,有集會人士阻止,一度引起混亂。
大約下午二時半,約十名男子到朗豪坊對開的砵蘭街、集會人士設路障的地方,用利器剪斷固定路障的膠帶,將鐵馬、木條等障礙物搬走。他們之後轉往亞皆老街近彌敦道一邊的欲清除路障時,有警員上前調解。
有參與拆路障的男子表示,路障已經擋路二十多天,忍無可忍,因此自發來清走垃圾。

拆路障男子說:有東西掉在地上,我們有義務拾起它放垃圾桶。
另一個拆路障的人士就說,只是幫忙清理街道垃圾。
拆路障人士說:有雨傘掉在地上我把他拾起,難道這樣都要執達吏?見一件拆一件,可以拆我一定拆。
記者說:不擔心會引起衝突嗎?
他說:衝突就衝突,另一件事。
拆路障的人被支持佔中的市民包圍後,沒有進一步行動就離開,在場戒備的警員就將散落在地下的路障搬到路邊,但遭到在場人士質疑警方行為屬插手清場。
但有份清理的警員否認。
警員說:你看到情況,現在是否安全給人走?我現在清理垃圾放在一邊,可否讓路給我放好垃圾?任何一個需要保護香港安全的人都要執行,明不明白﹖
混亂期間,不少原本營業的砵蘭街商戶即下半閘,部份更索性關門不做生意。
而在晚上7時許,大批佔領人士在旺角彌敦道一帶留守,有佔領與反佔領人士在亞皆老街及砵蘭交界位置互相指罵,期間有人被報稱被揮拳打中,亦有人報稱被撞跌電話,引來大批市民圍觀,警員上前分隔,並安排涉事人士離開。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再次呼籲,市民應遵從法庭頒布的禁制令離開。他表示警方已經加派人手,維持治安。
許鎮德說:禁制令是屬於民事性質,警方不會直接執行禁制令。在有需要時,我知道原訴人可以依從一些民事程序,進一步向法庭申請其他指引。
而早前成功申請臨時禁制令的的士團體"香港計程車會"主席黎海平向傳媒表示,周五會向法庭申請正式禁制令,要求法官考慮發出命令,由警方協助清場,甚至發出拘捕令,拘捕不合作的人。
黎海平說:我們清場就遇到一些違抗法庭命令佔據馬路的人士,所以令我們不能清場。(我們)會要求法庭給我們進一步的指示,例如搜集到資料,某一些人有足夠證據,由法庭頒令去拘捕這些人。
但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指,佔領行動參與人數眾多,要在佔領地點認出那位人士違反禁制令並不容易,所以法庭作出任何命令都要很清晰,確保執行上不會混淆,否則會令很多旁觀者誤墮法網。
對於有公共運輸業團體擬向法院申請拘捕令,在旺角彌敦連日留守的佔領人士說,願意承擔佔領的法律風險。
佔領人士說:我們不是違反法律後便離開,若申請禁制令的人要控告我們,我們都願意被控告。
有堅持留守的大學生張小姐認為,法院頒布臨時禁制令時未有作全面考慮。張小姐說:法庭批出禁制令,保障被阻礙的市民,但沒有保障我們。我們離開後,對我們是否公平?
而對於高等法院日前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旺角佔領人士堵塞道路,有市民已成功入稟法院反對禁令。協助入稟的"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說,法援已經批出申請,處理反對旺角禁制令,周五(24日)早上正式開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