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屋商場NGO遭變相加租八成

香港政府將公屋商場出售予財團營運的後遺症陸續浮現,非牟利機構可以低於市價的"福利租金"承租公屋商場舖位,並得到契約條款保障的政策受到挑戰。

位於藍田廣田邨的廣田商場,去年被承包所有公屋商場的領展集團,分拆轉售予新業主"友文投資"後,友文隨即通知商場內5間非牟利機構,今年4月更新租約後,它們在優惠租金外,需額外繳付一筆相等於租金八成的管理費。

有資助機構直指做法儼如加租八成,變相逼遷。當中3間已聯署去信房委會主席張炳良要求協助,房委會亦證實已向友文發信。

有學者指新業主做法形同走法律罅,認為即使房委會將商場售予領展及其後的買家,新業主亦須遵守相關條款。

對於有商場新業主向非牟利機構加收管理費,費用等於租金8成。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說,署方暫時未收到求助個案,社會福利署正與房屋署接觸表達關注。他說社福機構對社區很重要,希望釐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