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使獲通知境外NGO條例如期實施

國家公安部周二(8日)會見美、英、德等十一國駐上海領事館的官員,強調《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將於明年一月一日如期正式實施,沒有寬限期。

有關法規被視為中國官方防範西方國家,企圖和平演變中國的一項重大舉措。

全國人大今年四月通過上述管理法,主要內容包括改由公安部負責登記、監管在華境外NGO,並禁止其從事政治及損害中國國家利益等活動。

北京當局對與境外有聯繫、涉及政治或意識形態層面的境外NGO高度警惕。

公安部官員在會議上,對外國駐上海的領事館官員強調,境外NGO在華可以設立一個或多個代表機構,及開展跨省活動,但活動地域要與該組織的業務範圍等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