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訪民胡軍被非法囚禁十三年後有條件獲釋
2009.01.01
已經十三年無見親人的新疆訪民胡軍,周四接受本台訪問時指,獲釋後第一件事,是回家與年老的雙親及哥哥一起食飯,胡軍希望日後多些時間與親人在一起。他說:我回到家後,見到父母及哥哥,因為太久未有見面,有太多話想說,一時間都不知從何說起,我很珍惜與他們一起的時間,我都不知應該怎說了。
重獲自由後的胡軍,亦感謝多年來關注他被囚的社會人士,包括記者及為他打官司的代表律師等,他會將十萬元的救濟金,部份作為雙親的生活費,餘下全部用作上訪開支。胡軍暫時未有考慮就業的問題,因被囚13年已和社會脫節,亦因雙腿俱殘,找工並不容易。另一方面,他目前最急切的,是要為無辜被扣13年討回公道,不過,胡軍指會購買一部電腦,開展他的新生活。
胡軍表示,周三被新疆昌吉監獄辦公室主任及信訪辦公室一名律師帶到昌吉公証處,要他簽字同意不再追究被非法囚禁,及不上訪申訴通知書後才准獲釋,但他指,繼續上訪申訴的原則不會動搖。他說:因為當局沒有尊重法律程序,亦沒有從法律程序還我公道,我十三年來被他們非法囚禁,沒有一個說法,多年被剝奪上訪及訴訟權利,至今沒有一個交待,我不會就此罷休。
因為在囚期間被迫非法採煤,遇上意外造成永久殘疾的胡軍說,由於行動不便,稍後等天氣回暖後,就立即赴京申訴到底。他說:現時新疆天氣很冷,已是零下近二十度,我因為雙腳殘廢,要坐輛椅,現時上訪十分困難,所以,等到三月左右,天氣開始回暖後,就立即起程。
記者致電昌吉監獄獄長袁兵,但當他獲悉是記者來電查問時,竟自行掛斷電話。而記者致電監獄辦公室主任楊彥文及信訪辦公室的周律師,他們同樣以自行掛斷電話,應付記者提問。
今年四十三歲的胡軍,十五年前因債務糾紛被地方法院以詐騙罪判入獄兩年,在昌吉監獄服刑期間,胡軍被迫到巴湖煤礦從事爆破工作,期間胡軍在井下作業時遭遇事故,雙腿被炸葯炸斷,胡軍多次要求獄方及礦主賠償無果,獄長更為阻止胡軍上訪申訴,原於九五年刑滿獲釋的胡軍,再被獄長非法囚禁至今。
胡軍在今年九月,新疆昌吉監獄煤礦發生礦難,二百多名服刑人員撤離昌吉監獄煤礦,胡軍借此機會逃出昌吉監獄,十月在北京上訪途中被截訪人員押返新疆,並一度與外界失去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