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民婦周秀雲,前年年底為兒子討回工資,卻遭太原龍城派出所警員毆打及侮辱,最終在派出所內死亡。
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案件周四(10日)在太原市中院一審宣判,涉嫌毆打事主的警員王文軍被控過失致人死亡罪及濫用職權罪,判囚5年;另兩名涉案警員郭鐵偉及任海波則分別判緩刑。
案發在前年12月13日,當時周秀雲的兒子及其工友等人,在工地與保安發生糾紛。
包括被告王文軍等警員接報到場處理,與後來趕到的周秀雲等人爆發肢體衝突,周秀雲其後被王文軍用腳踩着頭髮近半小時。及後周秀雲與其兒子、丈夫、工友等人全被帶返派出所,並先後在於房間及廁所中,被王文軍等人毆打,最終周秀雲在派出所內死亡。
法院認為,雖然當時王文軍等人是在執行公務,周秀雲的行為屬妨礙執法。
但王文軍的行為超出合理限度,屬過失犯罪及濫用職權罪,故判囚5年;另外兩名警員則分別涉及故意傷害罪及濫用職權罪,分別被判囚1年11個月及兩年兩個月,獲准緩刑3年及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