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出台規則禁領導家人經商 分析指屬舊酒新瓶難收成效

2022.06.20
中共出台規則禁領導家人經商 分析指屬舊酒新瓶難收成效 中共又出台規則禁領導家人經商,但分析指屬舊酒新瓶難收成效。
路透社資料圖片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文件,對廳局級以上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作出一定程度上的限制。文件要求領導幹部每年填報家人經商情況。違反者將被免職。但有分析指出,中國高層過去曾經出台過類似政策,但司法不能獨立,沒有輿論監督、沒有選票監督,這種所謂「反腐」總是有限度的。 

據新華社周日(19日)報道,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規定》,並發出通知,要求有關黨委及其人事部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對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 

《規定》對不同層級、不同類別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子女的配偶經商辦企業,分別提出了禁止從業要求。其主要針對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廳局級」及相當職務層次以上領導幹部。所謂經商辦企業是指投資開辦企業、擔任私企或外企等高級職務、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及從業、從事有償社會仲介和法律服務等行為。 

對於官方這項禁令,北京獨立學者查建國表示,中國高層過去曾經出台過類似政策,但是未見具體實施,此次中辦提出的上述規定,更加具體。 

查建國說:現在提嚴禁領導幹部的家屬經商,而且要規範他們的經商。他有兩個好處,一是對以前幹部家屬經商的企業,現在不用一刀切的方法將其全部砍掉,二是對以後經商的不是這樣嚴格的一刀切,而是規範,這樣就容易操作,也是表明反腐要繼續進行。 

查建國舉例,如果交通部的高官配偶、子女就不能在與交通企業、施工項目中出任要職,如果是地方政府高官,其家屬就不能在當地辦企業、承包工程。不過他認為這仍然無法堵塞貪腐漏洞。 

查建國說:但這個還是人治的方法,真正的方法還是要落實在法律層面,輿論、群眾的監督。當你司法不能獨立,沒有輿論監督、沒有選票監督,這種反腐總是有限度的。 

網民批評上世紀的反貪規定再現 

面對高官家屬經商,中共高層曾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末提出「領導幹部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紀委原書記尉健行在任期間多次強調,各級領導幹部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並且對省部、地廳級領導幹部可能利用自己掌握的審批權,或者施加職務上的重要影響,為其配偶、子女在其管轄的業務範圍內,個人經商辦企業謀取非法利益,提出「禁止從業」的政策規定。但是這些政策停留在口頭上。 

微博網民李先生對本台表示,這些規定只是在騙民眾,沒有實際意義。 

李先生說:一點用途都沒有,都是騙人的事情。老大的姐姐、姐夫都在經商,巴拿馬文件說得很清楚,他自己把自己搞得好像在老百姓心目中有多麼清廉,只有徹底改變這個制度才能解決根本問題。 

江蘇宜興時事評論人士張建平對本台說,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在任內提出依法治國,禁止軍隊經商,作為其政績宣傳,但高官家屬經商的問題始終無法解決。他說關鍵問題在於體制。 

張建平說:還得要從體制上來解決,關於財產公示制度才會從根源上解決問題,就是政治制度。官員財產納稅人可查詢的公示制度。如果說黨能管好黨就像一個大腦控制左右手,你說左手盜竊,右手是無辜的,右手能對左手進行監督嗎? 

禁領導幹部配偶或子女經商辦企業 將進行隨機抽查 

網民高先生對此表示,33年前在北京爆發的八九學潮,起源就是學生打出「打倒官倒」的橫幅,現在這些措施,很少能讓人相信是真。 

高先生說:33年前的學生運動就為這個事,讓全世界仰慕。此前也專門發過文,現在又發文,那麼三十多年來,這件事怎麼說⋯⋯那不是有點無聊。 

《規定》提出,對領導幹部報告的經商情況,要進行隨機抽查和重點查核。發現有關情況違反禁業規定者,責令領導幹部作出說明,由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經商辦企業,或由領導幹部本人退出現職、接受職務調整,並視情況給予領導幹部相應處理、處分。 

記者:喬龍/程文 責編:方德豪 網編:江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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