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被泰扣兩週 黎小龍獲釋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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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泰大陸難民黎小龍一家等人逃亡遇船難,他被泰國當局扣兩星期後,週一(14日)晚上獲保釋候審,並將在本週出庭。他將追究幼子被當局強行帶走事宜,並擬向國際海事組織尋求幫助及賠償。(海藍報道)

獲保釋的黎小龍週二(15日)向本台表示,昨天晚上獲釋後,因關押期間肺部受感染,身體不適,今天曾到醫院看病,休息一日後,明天應該可以到春蓬巿法院出庭應訊,這是首次上庭,法院說每隔14天要上庭1次,現正考慮聘請律師及翻譯。他坦言,至今不清楚被指控的具體罪名,當局只告訴他,他容許2名沒有護照的人上船,作為船長實屬違法。

黎小龍說:指控我什麼東西,一直沒有說,有兩個人上了船沒有護照,他們說犯法。現在泰國的法律系統是古怪的,我根本不知道指控什麼東西。明天開第一次(庭),然後每隔14天又來這裡上一次法庭。

他又指,妻子及宋志宇因為非法居留,法院不讓保釋,法官說將在監獄關押約45天後,便遣返中國。待週三出庭後,他將聯絡曼谷的聯合國難民署,了解他們跟進的情況。

至於1歲的幼子情況,黎小龍表示,至今仍不知兒子在哪裡,他將追究事件,為何當局沒經過父母同意便強行帶走,不清楚有否違法,他呼籲外界關注兒子的情況。

此外,黎小龍又指,他將向國際海事局尋找幫助,因為海難發生後,曾向泰國當局求救,泰國沒有拯救,他們自救上岸後,當局把所有人關押,部分人獲釋,但至今仍扣起物品及船隻,他們想向海事局了解能否獲得賠償,泰國當局是否有責任拯救遇險人士,他們將追究此事。

遇海難後,黎小龍與妻子顧巧、法輪功學員宋志宇被春蓬巿警察局緊急關押兩天,其後關押在春蓬巿監獄。

滯泰難民宋志宇的妻子張紅指出,上週四曾在曼谷難民服務中心找聯合國難民署的律師,他僅說其丈夫關押在春蓬,他認為不太可能遣返,她向律師提出數個問題包括能否担保丈夫出來等,以往她跟丈夫被抓數次,難民署向警方證實他們是難民後獲釋,該律師說本週回應,至今沒回應,現在亦沒有消息聯合國會給丈夫或黎小龍妻子啟動緊急程序。

張紅說:我把這個問題跟律師說,我說丈夫已經被關押好幾天,你們官員、你們律師就是去警察局落實一下。我說你們問了是否可以把人担保出來,或是如果你們聯合國官員出面的話,警察會否同意把人釋放。

記者曾致電春蓬巿法院,職員拒絶回應事件。

記者又致電日內瓦的聯合國難民署總部,新聞主任Andreas NEEDHAM著記者向難民署泰國辦事處查詢,他不清楚事件,而且有關個別難民情況因為隠私原因,不便評論。

本台早前報道,9名流亡泰國的中國難民,其中數人獲聯合國難民保護信,但排期多年才可面試成正式難民,於2月29日駕船逃離泰國到澳大利亞,但翌日海上遇險,被迫向泰國當局求救,全部人其後被關押在春蓬府。他們包括中國民主黨東南亞分部負責人黎小龍一家3口,以及宋志宇被關押,其餘黎小龍大兒子、兩名弟弟及張維等獲釋後返回曼谷。

黎小龍是廣西民運人士,曾多次遭當局打壓,2014年携家人逃離中國,一直滯留泰國,並向聯合國難民署申請難民庇護,持難民保護信及泰國養老簽證,他曾營救大陸異見人士董廣平、姜野飛及部分滯泰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