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德勝、李乃棠分別獲釋
2016.02.29
與郭飛雄同案、判監2年半的廣東維權人士孫德勝,周日(28日)刑滿獲釋,他不後悔走上街頭抗爭。而陝西省前維權領袖李乃棠,被囚2年周六(27日)刑滿釋放,獲數十人迎接。(文宇晴 報道)
被控“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廣東維權人士孫德勝,因參與《南周》事件以及一系列公民運動,而被判刑2年半。周日(28日)刑滿獲釋,即日被國保遣返回湖北老家。
孫德勝對本台表示,看守所環境惡劣,還不時遭到同囚人員的暴力對待,以致身體和精神狀況不太好,自由後需要休養一段時間。但孫德勝又指出,即使已獲釋,但遣送他的國保已明確要求他不要再回去廣州。
孫德勝說︰5點多就過來接我,然後在火車南站一路坐到武漢,然後把我送到鎮上了,那時已經是下午3、4點了。那些國保說不再讓我回廣州了,說最好別去了,是非之地,不要去,你還是在家鄉發展吧。現在身心太疲憊了。
孫德勝又指出,過去2年半的冤獄,他無悔當日走上街頭對社會不公進行抗議。他說,本著一名公民應盡的責任,去糾正錯誤的觀念和態度,不應為害怕打壓而不發聲。
孫德勝說︰對以前的理想信念都覺得是對的,有些時候我們做得可能是有點飄(不踏實),沒把這份事業做扎實。不管任何時候都要講真話、講實話。講真話可能現在我們能力不足,或是我們並不那麼完美。但是我們作為一名小公民,對社會有一點思想覺悟了,希望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來,就是這樣。
孫德勝還說獲釋後,手機、電腦仍被廣州警方扣押,未清楚對方何時歸還。他或稍後進行交涉要求歸還。
至於與孫德勝同案的郭飛雄,上周一(22日)已由看守所轉送監獄服刑。孫德勝指出,他對郭飛雄的重判6年感到憤怒,對方跟自己一樣沒有犯罪,促請當局立即釋放郭飛雄。
另外,在上世紀70年代,曾參與西安“三線學兵連”鐵路建設的知青李乃棠,因帶領維權上訪而遭判刑2年,罪名是“涉嫌非法集會罪”,周六(27日)刑滿獲釋。
本台嘗試與李乃棠聯絡,但未能成功。
維權律師劉曉原的消息指,當局為避免李乃棠出獄時受到盛大歡迎,警方在周五深夜將他從看守所接走送回家。但李乃棠第二天上午重返看守所,與迎接他的數十名聲援者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