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霍州市一家教會的信徒周日(11日)聚會時,突然被警察闖進封查,有民宗局官員更表示,宗教自由不等於宗教活動自由。有基督徒律師表示,宗教信仰與活動是密不可分,強調進行宗教活動並不違法,批評當局胡亂打壓信徒。(黃樂濤 報道)
霍州教會的信徒於周日(11日)上午進行禱告聚會時,突然有多名警察、統戰部及宗教局的人員在教會門外攔截信徒,不讓他們參加聚會,他們更闖進教會,要求停止聚會,信徒們表示他們有宗教信仰自由,雙方於是發生爭執。據網上發出的視頻顯示,現場一名民族宗教事務局的人員表示,根據《宗教事務條例》第四條規定,「宗教信仰自由」不等於「宗教活動自由」,教會隨即被查封。
視頻中的人員說︰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但是,宗教信仰自由並不是(宗教)活動的自由,(宗教活動)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政府必須進行依法管理。
其後,警方要求信眾離開,並在教會的門口張貼取締文件。文件指,霍州教會負責人組織的活動場所未經批准登記,且擅自設立宗教活動場所進行非法活動,根據宗教條例,對該場所予以取締,對相關人員嚴厲警告。
本身是基督徒的律師隋牧青周一(12日)對本台表示,宗教活動在某程度上亦受到法律的約束,但只要聚會不影響他人,就不違法。他指,信徒在聚會時主要都是在祈禱,並不會影響他人,他認為當局無理打壓霍州教會。
隋牧青說︰宗教信仰自由,它絕對要包括宗教活動的自由,宗教活動肯定也要一定程度上受到一定的國家法律的這種約束,這個約束只是說你不能妨礙其他人,通常的宗教活動,都是不會妨礙其他人,也不會傷害到其他人,她們(當局)的這種所謂的取締,那肯定是毫無道理的。
廣州牧師馬可亦表示,當局這樣做,無非是打擊教會,令到信徒們產生一種恐懼的心態,不敢再聚集,批評當局的做法可恥。
馬可說︰等於說我要信教的話,我連聖經也不用讀我話,那就還信甚麼呢?沒法信了吧?我不去聚會,我也不禱告,我也不去宗教活動,那就跟不信的一樣,所以她們(警方)這樣是錯解這個法律的,打擊宗教、迫害宗教。
對於霍州教會被查封,本台致電霍州市公安局了解,但當值警察表示不清楚。
當值警察說︰這個我不清楚,不是我們管轄範圍。
而霍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的電話則接不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