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報告批中港打壓 國際特赦組織表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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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發表年度人權報告,其中對香港及大陸的人權狀況表示擔憂,指香港近年對社運人士的打壓,引發對表達自由的寒蟬效應;而中國則以「國家安全」為由,不斷對律師及維權人士作出抓捕。(黃樂濤 報道)

國際特赦組織周四(22日)發表的報告顯示,香港2017年的和平集會和表達自由權利都響起警號,而在2014年的「佔領運動」,被捕示威者由最初逮捕至決定起訴的時間,相當漫長。

其中「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原本被法庭輕判,但遭上訴庭改判入獄6至8個月,三人後來上訴得直,才維持原審較輕的處罰。其他社運人士及立法會議員亦相繼被控。

報告又指全國人大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令人關注是否影響港人表達自由的權利、四名立法會議員因宣誓不符合人大釋法的要求而被取消議員資格、銅鑼灣書店五人失蹤等等,報告批評港府在法律上沒保護香港人。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區美寶對本台表示,《公安條例》關於「非法集會」的罪名與其他措辭含糊,香港政府引用有關罪名對付和平示威者,認為對香港表達自由及和平集會權利造成阻礙。而特首林鄭月娥上任後,香港人權狀況並未見重大改善,她感到擔憂。

區美寶說:見到2017年有好多這方面(政府對示威者)的控訴,這個情況當然不理想,因為市民看見這個狀況就感覺有一種寒蟬效應,如果你要在街上示威,它(政府)可能就會有一些很模糊的罪行用來逮捕你及檢控你,明顯那個是和平集會來的,之後就會有一些罪名,例如公眾妨擾(去控告示威者),實是很模糊的。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主席碧樺依,促請政府要積極保障人權、履行國際公約,亦應審視《公安條例》之中,未能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部分。

在中國方面,報告提到當局以「國家安全」為由,實施多項對人權方面打壓的法律,受害者包括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在拘禁中病逝、多位人權工作者也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義起訴。報告並將現正於中國服刑的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與其他中國維權律師並列,詳述李明哲遭中國逮捕拘禁的過程。

報告指在去年1月實施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使外國的NGO工作者在中國面臨的情況更嚴峻。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員潘嘉偉指,在中國不斷打壓公民的情況下,人權狀況只會愈來愈差,他希望中國遵守國際人權公約的條款,保障國民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

潘嘉偉說:將來短時間內,我們看不到中國的人權狀況會有改善,除非政府它們要清楚明白,它們作為在國際社會其中一個很重要的一個成員國,它們必須要有國際的義務去履行與遵守中國自己簽署及批准了國際人權公約以及(當中的)條文。

709律師大抓捕事件中,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律師謝燕益表示,近年來政府經常利用法律來打壓律師及維權人士,當局這樣做只會摧毀法律,令到民眾對政府失去信心。

謝燕益說:憲法和法律去打壓律師的話,確實不是明智之舉,其實在摧毀這套法統(憲法和法律的傳統)的信用,這個法統的信用,其實就是這個政權的信用,就是這個政權這個所謂政府國家這個政權,憲政權的這個信用。

謝燕益表示,只要中國樂意聆聽民眾的訴求,停止打壓民眾,這樣的中國,人權才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