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前民選村主任因揭露貪官被判刑

河北省武安市一名前民選村主任,在任時因勇於揭露貪官醜行而屢遭誣害,曾被毆打報復及羅織罪名判刑。上月初到北京反映地方選舉的違法行為後,更被當局翻出16年前的舊帳,指他涉嫌“合同詐騙”正式逮捕。家人指有關的合同是合法的商業行為,當局純粹是打擊報復。(姬勵思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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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格村前民選村長李勝的家人,近日收到武安市公安局的通知書,指李勝涉嫌“合同詐騙”被正式逮捕,現時關押在武安市看守所。

李勝的妻子張靜對本台粵語組表示,李勝連同另一名村民,於9月初往北京上訪,反映地方選舉的違法行為,其後被押回原地,李勝被指擾亂公共秩序行政拘留,十日後,指李勝涉嫌“合同詐騙”,轉為刑事拘留。張靜說,所指的合同是李勝於1993年,向村委會構買土地的合同,屬合法的商業行為。

張靜認為當局是藉此報復丈夫揭露地方黑暗。她現時很擔心丈夫會被判刑:“該合同是村內一塊土地的使用權,是用錢買的,一畝地五萬元,而且是93年簽的,就時間上就有問題,不應該再找他麻煩。”

張靜說,當地的律師都不敢承辦這宗案件,最終才找到一名友人的女兒願意代理。律師從九月底要求會見李勝,但當局一直託辭拖延。期間丈夫的母親因病逝世,要求當局以人道立場,容許丈夫保釋,但都被拒。她說:“按正常情況應該可以跟律師見面,但當局一直壓著,不讓律師見,給律師的理由就是等通知,或者是今天無時間,等下次,就這樣。”

代理案件的律師王海霞表示,她周二亦曾往看守所要求會見李勝,但工作人員以快到下班時間為由,要求她改日再來。

記者曾致電武安市公安局,但工作人員拒絕回應。

李勝於2000年,經過村民的激烈鬥爭,當選為真正民選的格村村主任。在參選村主任的過程中,李勝遭到村幹部的打壓,曾被毆打。李勝上任不久後,因揭發村幹部的貪腐問題,遭打擊報復,被公安偽造證據誣陷,被判刑一年。他出獄後,繼續為村民維權。今年2月,地方幹部不但阻撓李勝參加村委會主任選舉,並在選舉過程違法,不發放選票給村民,並私自在票上填寫他們認可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