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宮主管”李東生受賄判刑15年

公安部前副部長李東生,周二(12日)受賄罪名成立,被天津法院判監十五年,沒收個人財產一百萬元。他當庭表示不上訴。

李東生曾是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身邊的大紅人,控罪指他在擔任中央電視台副台長、公安部副部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近二千二百萬元財物,但由於他主動交代犯罪事實,因此從輕處罰。

早前境外傳媒報道指,李東生任職央視副台長期間,不斷向高官提供美女,性賄賂是他向上爬的高招。他曾利用央視選拔青年歌手機會,著力培養湯燦成名,之後獻給周永康和前軍委副主席徐才厚等高官共享。李東生因此獲周永康信任.外界曾譏諷中央電視台是中共領導人的後宮,李東生便是後宮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