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母縱火案莫煥晶判死刑 男戶主發文惡魔終獲制裁

造成4人死亡、備受內地關注的杭州保母縱火案,周五(9日)在杭州市中級法院宣判,被告莫煥晶一審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盜竊罪判有期徒刑5年,及罰款1萬元人民幣。

大陸媒體周五引述判決書表示,莫煥晶長期沉迷於賭博欠下巨債,在一年多前為避債到戶主家庭做保母,曾多次盜取戶主物品典當,又以藉口向戶主借款,全部花在賭博。

到去年6月莫煥晶計劃以放火再救火方式,希望取得戶主信任再借錢,結果造成女戶主及3名子女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的犯罪動機卑劣、後果極嚴重,對社會的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

而痛失妻兒的男戶主林生斌在判決後,在微博發文「老婆孩子在天堂」,指惡魔終於得到法律的制裁,但指他仍然相信人性、絕大部分人還是善良的。

他指接下來將提出民事訴訟追究責任,又稱「對方很強大,很強硬」,知道會很難,很大阻力,但會堅持下去。

另外,判決書批評,當天火災撲救時間過長,與案發小區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落實不到位、應急處置能力不足及消防供水設施運行不正常有一定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