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人、全國政協前委員劉夢熊,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周一(29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18個月。
劉夢熊聞判後神色凝重,散庭時高呼“歷史將宣判我無罪”,又說肯定會上訴。
被問到是否有說話要對特首梁振英說,他以“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若然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都無,公道自在良心”回應。之後逐一與親友握手話別,再步入羈留室。
法官判刑時指出,劉夢熊發信對象是政府最高層官員和執法部門的首長,即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被告在特首選舉前已與梁振英建立關係,希望藉關係影響廉署終止調查,而他信中要求梁振英向白韞六打招呼,用上威嚇的手段,案情非常嚴重。
法官又指案件涉及另一宗嚴重罪行,可幸的是該宗案件沒有停止調查或終止審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