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銀行巨額貸款 盤古氏公司判罰2.45億元

被中國發出紅色通報追緝的富商郭文貴,其掌控的北京盤古氏投資公司 (盤古氏公司),被指涉及騙取銀行巨額貸款的案件,3名前下屬上周五 (9日) 受審,大連市西崗區法院周五 (16日) 宣判。

大陸媒體報道,盤古氏公司以及前副總經理呂濤、前財務經理解洪淋和前財務總監楊英罪名成立, 盤古氏公司被判罰2.45億元人民幣;騙取貸款罪、騙購外匯罪等多罪並罰,判處呂濤有期徒刑2年3個月並罰款;同樣多罪並罰的解洪淋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及罰款;而騙取貸款罪的楊英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及罰款。

盤古公司的代表人及3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從判決,不提上訴。

報道指法院一審查明,盤古氏公司和呂濤、解洪淋、楊英受到郭文貴指使,以虛假的合同、偽造財務報表、偽造印章等欺騙手段,騙取銀行約32億元貸款,行為擾亂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及金融安全。

法院認定3人為直接責任人員,但處於從屬地位是從犯,依法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