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羅君兒8被告深圳判監最高15年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五(29日)就香港商人羅定邦孫女羅君兒被綁架案件,作出一審判決,8名被告全部罪成,判監22個月至15年,罰款2萬至10萬元人民幣。

主犯猶敦魁判監15年、兼罰款10萬;另5人包括王譽錕、王立波、熊登輝、張襖江、毛小兵,判監10至13年。

其餘兩人戴迅輝與梁起順,則分別判監22個月及3年。

事主羅君兒於去年4月,在香港大宅被人綁架並禁錮在山洞,4天後家人交出2800萬贖金獲釋。大部分的贖金於今年3月尋回。

同案另1名在香港被捕的內地男子鄭興旺,早前向法庭承認非法禁錮罪,判監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