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前书记收40下属贿款 上诉被驳回维持18年原判


2018.09.25

因贪污被判刑的湖南省衡阳市前市委前书记李亿龙,近日被湖南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李亿龙因贪污、滥用职权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早前一审被判监18年。

李亿龙于2016年4月倒台后受查,今年1月中在一审判决中,因受贿超过一千万人民币,及约5000万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被法院判囚。

内地媒体报道,该宗司法程序历时两年多的贪腐案,统计至少涉及40名官员,他们涉嫌用钱贿赂李亿龙,人均行贿10万元 ;另他们也有直接向李亿龙家人或亲属送钱。

新增评论

请将评论填写在如下表格中。 评论必须符合自由亚洲电台的 《使用条款》并经管理员通过后方能显示。因此,评论将不会在您提交后即时出现。自由亚洲电台对网友评论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各位尊重他人观点并严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