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再有兩名舊親信涉貪被判刑,四川省文聯原主席郭永祥及中石油原副總經理王永春涉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成,同樣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百萬元。兩人在庭上均表示不會上訴。
郭永祥是在湖北宜昌市中院被判刑,經法院查明, 2001年至2013年期間,他在擔任四川省委秘書長、副省長等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上謀利,他直接收受,或通過其子收受十二個單位及財品,合計四千多萬元。他及家庭對三千多萬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至於王永春則在襄陽市中院受審,經法院查明,2000年至2013年間,在擔任吉林油田總經理、中石油副總經理等期間,在油田合作開發、業務承攬、職級晉升、工作調動及子女就業等方面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或索取六十七個單位和個人款物達四千多萬;另外,他及家人對四千多萬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他在中石油總經理蔣潔敏授意下為他人開展經營活動提供幫助,令國家利益受重大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