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中國第一女巨貪”、在中國“海外追逃紅色通緝令”中,排首位的浙江省溫州市前副市長楊秀珠,周五(13日)在杭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入獄八年。法院指楊秀珠貪污罪判刑六年,受賄罪判刑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並罰款80萬元人民幣,追繳楊秀珠貪污和受賄所得人民幣3600多萬元。71歲的楊秀珠,出任溫州市副市長期間主管基建項目,報道指她涉嫌貪污超過2億元,03年潛逃新加坡,之後經荷蘭和加拿大再到美國,2014年6月被美國拘押,她去年放棄向美國申請政治庇護,自願返回中國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