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涉嫌受賄,周三(10日)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處以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新華社報道,在整個庭審中,劉鐵男對檢方的多項指控未持異議,並多次強調,主動坦白交代犯罪;他曾承認給國家、給黨造成重大損失,放棄自辯機會。
他說,現在每天生活在沉痛的懺悔和自責中,他在法庭上痛哭流涕。
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查明,劉鐵男由2002年至2012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子劉德成收受多間公司或個人財物,合共3500多萬元人民幣。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內地媒體報道,劉鐵男案是一宗突出的官商勾結、官員家屬牽涉其中的腐敗案件,案情複雜,且觸及海外併購,僅其中一宗未成功的騙貸,就險些令兩間銀行和若干國有企業蒙受10多億元的損失。
劉鐵男被查後引發能源系統反腐風暴。據統計,自今年1月以來,有二十多名能源領域的官員和國企管理層"落馬"。
劉鐵男亦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2年上任後,開展反腐行動以來調查的第一個部級官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