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香港佔領運動而被捕的廣東維權人士蘇昌蘭及陳啟棠,被中國當局指控涉嫌煽顛罪,週五(31日)分別被判刑3年及4年半,2人沒法當庭提出上訴。(海藍報道)
佛山維權人士蘇昌蘭及其公民代理人陳啟棠(網名天理),被關押2年多,週五上午在佛山中級法院分別宣判。蘇昌蘭首先開庭,被判刑3年、剥奪政治權利3年,其後陳啟棠被判刑4年6個月、剥奪政治權利3年。
兩人的代理律師劉曉原對本台表示,這次的判決有點出乎意料,週四會見蘇昌蘭及陳啟棠時,蘇昌蘭感覺自己會被判緩刑,而陳啟棠認為會判3年左右,結果判刑較重。週五的宣判純粹走過場性質,太不像話,宣判僅3分鐘,判決書早已做好,法官宣讀檢察院指控及法院的認定,不宣讀律師及被告的辯護觀點,隨即宣判,也沒問蘇昌蘭是否上訴,整個宣判程序便結束。
至於陳啟棠,劉曉原指出,他的宣判也是大約3分鐘,他還未反應過來,法官也沒問他是否上訴,他便被帶走。劉曉原補充說,陳啟棠的判決書有11頁,但法官只宣讀了2頁,法官有讀出辯護人意見。他批評今次宣判只是走過場,當局強調依法治國,他對法治失去信心。此外,蘇昌蘭家屬這兩天被嚴密監控,宣判後,家屬被限制自由,不准見辯護律師。
劉曉原說:按照(上訴)規定,你宣讀判決書肯定辯護人觀點要唸,也要問他這個判決是否上訴,他也不詢問,沒到3分鐘,他們都沒有反應過來,就帶下去。他們昨天已經說了,只要判有罪,一定會上訴。
蘇昌蘭疑因在網上群組及微信,轉發香港佔領運動訊息,2014年10月被警方帶走刑拘。一個多月後被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批捕。檢察院於2015年底提起公訴,至去年4月21日開庭,曾四度延長審限近1年。
而陳啟棠因網上發表文章,同時間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翌年5月底被移送佛山檢察院審查起訴,去年4月22日庭審,亦四度延長審限近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