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佔中 網上言論 粵4 異見人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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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4名異見人士,因聲援佔中等被控“煽顛”案件周五(8日)分別宣判,全部罪成判監1年半至4年半。廣東被告的律師認為判決不公會提上訴,而在法院外至少有4人被帶走。(文宇晴 報道)

王默、謝文飛(真名︰謝豐夏)、張聖雨,均因聲援香港佔中,被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罪成,同案的王默和謝文飛判監4年半、張聖雨判刑4年。

其中判決書指王默、謝文飛,涉及多次挑起事端,包括穿上印有“當人民恐懼政府即為暴政”的上衣,在街頭拉起支持香港等字樣的橫額,聲援香港“佔中”,並將相片上載至互聯網。有關行為意圖推翻社會主義制度,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王默的律師陳科雲認為是判刑過重,理據亦不充分。

陳科雲說︰我們認為這個判決,不僅是對言論自由的一種打壓,而且實際上也是對一國兩制這個宗旨也是個破壞。

至於因網上言論被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梁勤輝(網名︰尖刀),同一天也判刑1年半。

梁勤輝的代理律師吳魁明對記者說,由於梁勤輝被指控的並不涉及支持佔中,因而是4人中判得較為輕的。不過梁勤輝已表明會上訴到底,認為自己在網上發表言論不構成犯罪。

吳魁明律師說︰他都比較平靜,沒甚麼大的起伏。他的情況是只在網上發言,沒有參與其他行動。現在看來很多案件都是這種情況,就是網絡發言就會以“煽顛罪”定罪。

宣判前,廣州中院外大批警察戒備,法院外的一段行人路亦用鐵碼圍著。到場打算旁聽的市民江先生對本台表示,當局為了阻止他們去旁聽,特意安排了人員坐滿法庭裡的座位,讓包括有來自歐美的領事館人員等,真正想了解案情的人士無有機會。

江先生說︰至少有100、200個警察,我見到的警車至少有3輛。今天在門口我們已知的是有2至4人被帶走,今天其實有4個國家領事館的人員來到,但他們來到門口時,當局就用鐵碼攔住不讓他們進去。香港有線電視在現場\採訪時,也被國保阻止。因為法院的旁聽席不多,我進去時已無座位。有1個旁聽者走過來問我“是否坐夠1個半小時就可以離開?”,其實他們不清楚這個案件是甚麼。

香港無綫新聞的報道裡,看到1名女子在靠近法院時高叫口號,然而很快便被數名便衣和穿上制服的警察阻止,期間更有人舉起雨傘阻擋記者視線。及後本台了解到,該女子就是刑拘期間離奇死亡的廣東公民張六毛的姐姐張五洲。

記者多次致電張五洲的手機都沒有人接聽,她的妹妹張唯楚也無法成功聯絡到對方。